石油销售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xx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活动。
第四条 公务接待的基本原则
(一)勤俭节约:公务接待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限额接待:各级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接待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三)夯实责任:公务接待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审批领导和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公务接待任务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室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时,原则上由相关部室对口接待,综合办公室予以配合,综合办公室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情况审计监督,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财务部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管理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公务外出管理
第七条 公务外出实行计划管理,须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附表1),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公务外出要科学安排,严格控制公务外出时间、内容、路线、人员规模。严禁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搞变相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活动。
第八条 公务外出需对方单位接待的,应提前向对方单位发出公函(或电话通知),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规模和联系人。
因公出差人员,需要业务宴请他人时,必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宴请,并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超出费用不予报销。用餐费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 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公务出行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量和规模。公务外出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应乘坐费用较低的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如遇任务紧急或出差路途较远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如:职工乘坐飞机),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十条 食宿规定
接待对象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烟酒标准
上级单位人均100元均不提供住宿,仅按照来访者单位住宿标准代为预订。酒水400元/瓶以内,烟30元/包以内。
业务合作
单位主要领导
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人均50元酒水200元/瓶以内,烟20元/包以内。
其他工作人员人均30元酒水150元/包以内,烟20元/包以内。
备注:中午接待客人一般不安排酒水,晚上接待根据情况安排。办公室领用烟酒,特殊情况下需从酒店采购的,须经主陪领导同意。
所用烟酒按标准从综合办公室领取,酒一般不超过2瓶,烟一般不超过2盒。
hb公司除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接待时,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不安排住宿。
第四章 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第十一条 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前,接待单位要认真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定额、非定额均需审批)》(附表2);重大公务接待活动,要提前拟定方案,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非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个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节假日期间的用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接待的需由其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小额餐费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单次餐费票据数额小于200元)。
第十二条 简化迎来送往礼节。不跨地区迎送,不得在机场、车站、单位门前组织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识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标语),不摆设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政府厅级领导、集团领导到公司的公务活动,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政府处级领导或集团部室领导到公司的公务活动,一般由公司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产品经销公司领导到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由总经理陪同,如果总经理在外地责不必陪同;其他人员的公务活动由对口部室或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陪同;重大商务活动和特殊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陪同人员。
第十四条 公务活动场所和项目安排要紧扣公务内容,不得安排公务活动之外的内容。严禁借接待之名组织旅游或观光活动,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十五条 外事活动,主办部门提出活动方案,经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方案办理;报销时须将活动方案作为财务凭证。
第十六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把帐单费用,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附表2),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所有接待费用必需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在其他项目中虚列接待费或以公务接待为名列支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要严格审批、从严控制。财务部要严格把关,对凭证不全的不予报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九条 公司将定期公布公务接待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务外出审批单
2.公务接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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