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使同学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1、学生要牢固树立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2、宿舍集体是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的基本单位,宿舍成员具有节约水电的义务。
3、宿舍内部出现浪费水电现象,宿舍长应牵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否则应由所有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4、宿舍照明灯泡不准超过40w,高档宿舍内卫生间灯泡不准超过25w,楼内公共厕所长明灯不准超过60w。
5、白天和晚休按时熄灯,做到人走电断,决不能麻痹大意。
6、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违者每次收取10-20元的电费,没收用电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用水管道应时刻保持畅通、无泄露。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阀,避免长流水,违者收取5-10元的水费。
8、以上所收款项由宿管员限期收缴,对逾期不交的学生给予加倍处罚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及时清倒,地面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窗台、窗槽、灯具、家具和墙壁表面保持清洁干净。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具等统一放置规范,床下鞋子摆放成一线。
4、桌洞内不得存留垃圾,内部物品摆放有序。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6、被子方正,铺面平整,行李干净并统一摆放。
7、床单、被套等床上物品要求标准统一,如有丢失应及时购买。
8、墙壁、家具保持清洁无污损,不得有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钉等现象。如出现故意损坏使墙面、家具表面破损严重的,收取5-10元维修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9、宿舍内不准出现排泄粪便、污染环境的小动物,花草鱼鸟类动植物可在窗台统一放置。
10、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脏水、向楼道内堆放垃圾等,违者收取5-1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得将杂物倒入卫生间的水池内,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收取10-5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2、各宿舍轮流值班,按时清倒公共卫生间垃圾。
13、学生统一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宿舍就餐,否则每人次扣1分。
14、宿舍成员按时值日,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对宿舍卫生长时间严重不达标且不服从督导的宿舍集体,可视情节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纪律处分。
15、双休日及节假日卫生标准与平日一致。
(三)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宿管员任组长,层长及有关学生干部为组员。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公寓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校徽,无校徽者出示学生证亦可。
3、楼门关闭期间禁止随意出入公寓。对病、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正常进出公寓。
4、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住校的,应持假条在公寓备案后方可离校。
6、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后应及时上交钥匙,如丢失不能上交的按每把10元予以赔偿。
7、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反人类的宣传品。否则给以5-1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存放现金不得超过百元。
9、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进行打球、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不准翻跃围墙,跳窗外出,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11、公寓内严禁燃烧物品,燃放鞭炮。熄灯后不得秉烛夜读,以免引起火灾。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2、不得私自使用和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防真玩具)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严肃处理。
13、为防止物品掉落伤人,阳台围墙上不得搭放任何物品,否则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14、强化消防意识,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器材,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15、公寓内禁止从事经商、办气功班等未经批准的活动。
16、公寓值班室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值班室电话只限办公使用,不得闲谈和外借,以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17、学生在公寓内要服从宿管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刁难、围攻、谩骂宿舍管理人员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18、已办退休学手续的同学不得留宿,否则一经查出予以严惩。
(四)公寓物品管理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成员做为宿舍集体中的一员,有使用宿舍内家具物品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和看管家具物品的义务。
2、宿舍内由学院提供的所有家具物品(包括宿舍所属的防盗网)均为宿舍成员看管范畴。
3、宿舍内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小柜等个人所属物品责任由个人承担;家具、门窗等公共使用物品应由宿舍长牵头落实责任人报宿管员处,如不能落实人的责任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4、宿舍内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摆放,不得私自搬动、随意调换。
5、不得在家具物品上刻画、涂写、钉挂,否则视情收取公物维修费5-10元。
6、宿舍内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宿管员并按原价赔偿。不及时上报者,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7、宿舍搬迁时,搬离方和后入住方应进行公物交接,出现问题由后入住方及时报宿管员处,以便宿管员落实责任。逾期不报者应由后入住方负全部责任。
8、宿舍内电话应正常使用,电话机不得私自拆卸,不准踩踏和拉拽电话线。
9、公寓实行物品出门登记手续,凡携带物资行李外出,需到公寓值班室登记。
10
、公物损坏或丢失赔偿金由宿管员限期收缴,逾期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是学生先进宿舍集体的荣誉称号,公寓管理员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学期按照各公寓宿舍总数20%的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初选名单,将名单交由二级学院进行复评,对复评出的文明宿舍进行二级学院内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对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文明宿舍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1)无三门以上不及格人员。
(2)无考试作弊人员。
(3)无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人员。
2、文明礼仪的标兵
(1)尊敬师长,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等现象。
(3)不乱拿乱动他人物品。
(4)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建设。
(5)不看黄色书刊、光盘,不参加迷信活动。
3、遵规守纪的模范
(1)无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的学生。
(2)无吸烟、酗酒、赌博、盗窃、打架骂人、聚众闹事等违纪行为。
(3)不参加经商、同乡会等各种未经允许的活动和组织。
(4)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音响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家具设施。
(6)节约水电,不私拉电线、私用违禁电器。
(7)无夜不归宿现象,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4、讲究卫生的榜样
(1)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2)行李干净,物品放置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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