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章 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在岗期间着装不整、仪容仪表不规范、标志佩戴不齐全,一次扣考核分2分。
第十八条 未经班长批准,擅自离岗,一次扣考核分4分。
第二十条 状态不佳、坐姿不正、反映迟钝,一次扣考核分2分。
第二十一条 私自出亭、串亭、亭门未上锁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二十二条 在收费亭内闲谈、打闹、带非工作用品,一次扣考核分2分。带手机、个人钱款为违纪,扣20分,清洁严重报稽查科处理。
手机上交后,不经值班站长同意,上班期间严禁到监控室拿走手机。违反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分2分,涉及严重违纪的报稽查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岗回楼时间不允许超过15分钟,就餐时间不允许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每班次回楼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否则一次扣考核分2分。(特殊情况除外,如:拉肚子、身体存在病患等)。中午换饭,上岗人员应在11时25分到达各收费窗口,时间延后,扣大班长2分。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班长及稽查小组成员管理,一次扣考核分5分。
第二十五条 睡岗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4分,扣当班班长考核分2分,扣当班监控员核分2分,监控员睡岗扣责任人6分,监控员睡岗2次调离原岗位。
第二十六条 班长负责传达站务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不及时,视后果追究班长责任,一次扣考核分4分。
紧急通知由团支部负责传达,传达不到位,不及时,视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一次扣考核分4分。
第二十七条 私放人情车按最远路程补费,属于严重违纪,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每天7:50、16:50、23:45,接班人员由班长带队进入票管室(监控室),领用备品,准备上岗,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二十九条 上班前班长要组织本班人员在门前列队,内容包括:临时通知、车道安排情况、仪表着装、鞋颜色、发型发色、首饰佩戴进行自检、互检,钱、票据领取、百元箱上锁等。否则一次扣考核分1分。上、下岗队列(大于等于3人必须列队)不严肃、不整齐,一次扣班长考核分2分,班员各扣考核分1分。
稽查或检查中发现百元箱不上锁、扣当事人10分。弃票箱不上锁扣当班票管员10分/人。
第三十条 “绿色通道”要先签字后验货,日记记录车牌、照片、货物种类、电话号、司机签字,照片每车3张,出现漏记情况视情节扣考核分4-10分。
计重车道客货未切换、减免车辆记录信息不全视情节扣考核分2-10分。
第三十一条 上岗期间佩带手饰、化浓妆、染发,男同志留胡须、蓄长发,一次扣考核分2分,并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班长要保证岗上开足车道,并且要视情况及时增开车道,如发生堵车现象(每个车道排队等候车辆非航班期间不允许超过5台,航班期间车道开足即可),一次扣班长考核10分,不服从班长管理,私自关闭车道,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0分。因为个人原因交接班时导致投诉,一次扣考核分10分。
第三十三条 出口收费员误操作一次扣考核分1分(出口实习期1个月)。车牌照录入准确率应控制在3‰以内;入口收费员在卡机发生故障采取人工辅助发卡的,每月发卡错误率应控制在3‰以内,超过一次扣考核分1分。监控室审核未通过一次扣1分。
第三十四条 交接班记录不工整,内容不详,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1分。出口etc点车队键未记录、闯关逃费车等特殊车辆未记录一次扣4分。
第三十五条 出口收费员钱款不符每月超过3次,从第四次开始一次扣考核分2分,每个班次长款上缴,短款补齐。
第三十六条 出口收费员误收假币,由个人赔偿。
第三十七条 私存收费票据、ic卡,属违纪行为,按最远距离4型车补费,并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出、入口岗亭内不允许出现不明ic卡(即散卡),特殊情况的ic卡要上交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妥善保管,并在班长日记上记录卡号及原因,下班后上交票管员,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扣当事人10分,视情节追究责任。
出口收费员收费中因卡夹机故障产生的散卡,要做好记录,并投入百元箱,不做记录,未投入百元箱扣当事人10分。
第三十九条 入口动用快速发卡必须经省局收费处同意,由监控或值班站长对岗上班长、大班长下达指令,未经站内下达指令,私自操作,扣当事人10分,待岗学习一周。
第四十条 入口出现未领卡或自动发卡机产生的散卡必须及时投入弃卡箱,如发现卡数不符,视为倒卡嫌疑,视情节追究责任。岗上班长应每小时对卡机出现的散卡进行清理,票管员中午换饭和下午结账完毕后要到岗上将散卡全部收回(投入百元箱的散卡除外)。未按规定回收ic卡,扣中午换饭(下午接班)票管5分。每月及时上交收费科。
第四十一条 出口收费后将物理坏卡投入百元箱,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卡遗失,扣当事人考核分5分,补交ic卡工本费,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贪污、挪用票款,倒卖、伪造通行费票据和通行卡,一经发现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建议局、分局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遇有遗弃票据未及时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未按规定时间放入指定的弃票箱内,一张扣考核分2分。
当有航班时,弃票及时盖章,可在收费完毕后车辆较少时再投入弃票箱,此行为必须在监控范围内操作,并及时告知监控。
第四十四条 混用、串用身份卡,混票、串票,一次扣考核分10分。新报到收费员在没有身份卡时,经值班站长同意可以暂时串用身份卡(请假人员的身份卡)。
第四十五条 结帐次序混乱,一次扣班长考核分4分。
第四十六条 交接班时间错误,视造成的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扣责任人考核分10分。
当车辆已经进入车道,并已经读卡,因车型、入口站或计重等问题产生异议,司机拒绝缴费,时间在23:58分时,岗上班长要将屏幕信息进行照相,妥善处理,待0:00上班后再按坏卡键选择核实后的入口收费站进行收费。
第四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视后果追究个人责任,扣责任人考核分5分或10分,并按维修价或原价给予赔偿。
第四十八条 班次清帐表,签字不及时(1个大班之内),一次扣收费员考核分1分,当班票管员考核分2分。
第四十九条 出口收费员的回收卡数应与票据数、军车等特殊车辆相符,否则多出一张卡,扣考核分5分。
第五十条 etc车道和入口车道8:00-20:00之间机务专职看守。有车队通过时,提前15分钟做好准备。
第五十一条 文明服务
(1)不使用文明用语,一次扣考核分2分。不做
礼仪手势,一次扣考核分2分。
(2)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次扣考核分4分。
(3)因不文明服务遭司机投诉,一次扣考核分10分,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与司机发生冲突,一次扣考核分20分,待岗学习一周,待岗期间在站学习文明礼仪知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4)在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由于文明服务不好,遭司机投诉,该收费人员待岗一周,待岗期间在站学习文明礼仪知识,扣考核分15分,班长负连带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工资等级申报时降一级。
第五十二条 倒班吃饭、临时回楼涉及换岗的,班长要合理安排。
(1)为了防止出口收费员倒班吃饭或临时回楼换岗时,出现长短款现象,要求替班时,原则上非本班人员只替etc、发卡机看护岗位和班长岗位,特殊情况除外。
(2)倒班吃饭时岗上最少保证7人在岗。倒班吃饭时楼内工作人员第一轮上岗替班。正副班长不允许同时吃饭(大班长上岗时除外)。
9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