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职工活动室供职工娱乐、健身之用,服务对象为全院教职员工。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8:00。
三、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遵守活动规则,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高声喧哗,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在室内吸烟、酗酒、赌博,创设健康、文明、高雅的活动氛围。
四、保护活动设施,保证活动室的一切器材、物品不丢失、不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希望各位职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六、工作人员按时开放活动室,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共同创建文明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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