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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消防管理制度(1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9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卫消防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保卫消防措施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制定保卫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要设门卫,有人巡逻,守卫人员要佩带标志。

4、加强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

5、财会室、库房、宿舍等处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做好成品保护,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如发生案件、火灾,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7、施工现场必须设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设明显标志,配足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物品,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必须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每层设消防栓口配水龙带,设置专用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从总箱上口接出。

9、电工、焊工从事电气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检看现场配备看火人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当地点有效。

10、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1、施工材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储存、分类存放,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配漆。

12、工程内不准作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立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生活区不许使用电热器具。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瓶距作业面不得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第2篇 保卫科消防管理职责及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xxxx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3篇 变电站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公司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高压柜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5、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检查、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8、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9、变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大门正常应上锁。

10、严格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11、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须经站长同意,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2、来站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站内。

13、值班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4、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防破坏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站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站内摄影、摄像。

16、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4篇 保卫科消防科管理职责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5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现场安全防火方案和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建立消防保卫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防火安全方案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水源,设置消防车道,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立管,消防泵应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闸上端。

三.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效,严禁挪用。

四.施工有明火作业时,执行操作证和用火制度,并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五.料场库房的设备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和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子,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签订治安消防协议,制定保卫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第6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 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 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 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23年1月11日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立门卫和居民来访接待室,建立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对外地施工队的管理,施工现场外地人员必须有做工证,暂住证,非本施工现场人员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留宿。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五、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保卫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七、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专库专管。

八、冬季施工期间,使用取暖炉、电褥子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和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8篇 某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学院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均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院对消防安全实行“包保责任制”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院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学院总务处保卫部是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院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总务处保卫部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总务处保卫部检查、巡查人员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院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第9篇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10篇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卫消防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保卫消防措施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制定保卫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要设门卫,有人巡逻,守卫人员要佩带标志。

4、加强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

5、财会室、库房、宿舍等处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做好成品保护,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如发生案件、火灾,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7、施工现场必须设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设明显标志,配足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物品,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必须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每层设消防栓口配水龙带,设置专用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从总箱上口接出。

9、电工、焊工从事电气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检看现场配备看火人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当地点有效。

10、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1、施工材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储存、分类存放,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配漆。

12、工程内不准作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立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生活区不许使用电热器具。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瓶距作业面不得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1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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