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出校园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学生迟到后应向值日教师说明情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学生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学生在校园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 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 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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