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区绿地花木养护管理制度
1.0住宅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由管理处负责。
2.0住宅区绿化工程验收由管理处和清洁绿化部负责。
3.0绿化工程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保养成活期在三个月以上。
3.2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工程按设计施工并达到标准。
4.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管理人员,有保护绿化和参加美化小区活动的义务。
5.住宅区的绿化更新改造工作由管理处负责。
6.未经公司许可,严禁随意占用绿化地。
7.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园林小品。
8.不准在绿地上凉、晒衣物,停放车辆。
9.禁止在绿地上开机动车,不得在草地上玩耍、坐卧
10.不准向绿化地乱扔果皮纸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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