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帐目公开制度范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为业主住户服务水准,为业主/住户当好家、理好财,本着遵循'以支定收、取之于民'的原则,做到收支合理、帐目公开,自觉接受小业主/住户的监督,为此,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制度。
一、帐目公开:
1、收费项目公开,管理费、水电费等按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2、收费标准公开,按物价部门14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3、费用支出范围公开。支出内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执行。
二、定期公布:(分季度和年度公布)
1、收费标准常年公布。
2、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节余情况(下季度15日前公布上季度收支情况)
3、每年公布一次经市审计部门通过后的全年财务收支节余情况资料。(具体时间为审计后的当月公布)
三、接受审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时间和制度整理帐务,主动申请接受上级主管财务部的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找出原因,弄清责任,及时整改,直到达到审计要求。
四、帐目公布:
由管理处财务室主任负责报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审核后负责实施。
五、帐目公开方式:
1、收费标准在收费通知单上向业主/住户每月公布一次。无特殊情况,收费标准不作任何变动。
2、公布帐目以张贴财务报表方式:在管理处宣传栏张贴,向业主公布。
3、做到随时接受业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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