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是指: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稀纳水、酒精、石蜡、氧气、乙炔等物品,应禁止进入车库内存放。
2.车库内不准使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电器设备。
3.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入库,必须先到安管部申请登记,经检查符合安全标准备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存放,并上报主管领导。
4.对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定期严格检查,并在仓库外显要位置设立危险标志。
5.在车库的显要位置应放置专用灭火器材。
6.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7.车库通道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堵塞通道。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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