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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6 热度:20

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班组班前、班后会制度

1.1目的和范围:

建立安全生产班前会管理制度,宣传班组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有计划的合理分工,保证班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有序开展。

各班组员工都需执行本制度。

1.2班前、班后会程序

1.2.1 每天上午八点半班长召开班前会(约10钟),明确当班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和工具的准备情况。;

1.2.2 下午五点半班长召开班后会(约10钟),员工反馈当班的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情况,班长审查相关工作记录,更新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

1.3班前、班后会要求

1.3.1 各班组人员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班长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详细记录本班组人员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1.3.2 班前会上所有人员应将手机调整到无声或振动状态。

1.3.3 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来回走动。

1.4考核

1.4.1 班组人员出现迟到、早退者,扣10元/次。

1.4.2 未经请假,私自不参加会者,扣20元/次。

1.4.3 不遵守会场纪律,影响会议开展进度,扣20元/次。

1.4.4 班长要将会议开展的情况认真记录,否则扣20元/次。

2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2.1目的

为了预先识别、分析、评价、排查、分级监控和管理作业中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有效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我公司和客户服务部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2适用范围

客户服务部的两个安全班组所涉及到的燃气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

2.3管理规定

2.4按隐患危害程度分类

2.4.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班组安全员,由客户服务部经理安排相关人员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

2.4.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提出书面报告呈报客户服务部经理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

2.4.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客户服务部经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2.5隐患排查制度

2.5.1班长严格按照每周一次以上不定时检查的管理制度执行,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应台账上。

2.5.2每周由各安全员对我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整改验收及负责人等信息,按要求填写在隐患排查检查表上报到班组长,由班组长汇总后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客户服务部经理处。

2.5.3各班组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整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无法立即进行有效整改的,必须向班组长汇报,并由班组长向客户服务部经理汇报。

2.5.4由班组长负责各班组隐患的收集、分类、汇总和监控、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属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客户服务部经理。

3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3.1定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3.1.1公司对客户燃气设施,设备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措施,免费为客户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工作。

3.1.2要做到定期检查,制定合理的安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3.1.3公司为客户安检的次数每年至少一次服务,民用客户每两年提供一次,工商客户每年一次。对安检的资料要采善保管两年以上,为发生事故隐患提供依据。

3.1.4对客户检查要编排内容详细,规定的安全检查表对需要检查的内容逐一检查或检测,对安全检查完毕后要履行客户签字,并对发现的问题告知客户责令在什么时间内进行改善。

3.1.5对安检中发现隐患要发放隐患改通知书,采取上下联并叫客户在通知书上联签字,明确整改内容,时间和要求。

3.1.6对有的客户拒不接受整改的,安全隐患严重的,可报公司主管,作停供气处理。

3.1.7做好整改隐患情况跟进,做好记录统计。

3.1.8安检人员在进入客户门时,要做到有礼貌,主动介绍自己的来意,给客户交待问题要语气和蔼,做到服务高效,专业技术优良。

3.5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遵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制度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 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2、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的报安委会讨论,给予调整工资档次或后备人才选拔和发明奖300元的奖励。

3、对在生产中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预防、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安全生产标兵的荣誉证书奖励或50-100元现金奖励。

4、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给予在公司全体职工会上进行表彰。50-100元以内的物质奖励。

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消防安全等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被市、总公司奖励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300元以内的现金奖励。

二、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后报安全技术部备案,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

2、先进单位、部门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意见,交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做出突出贡献有关人员的单项安全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批准。

三、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给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和扣发上年奖金15%的处罚,给职工给予警告处分和上年奖金5%的处罚。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的,给予录用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以观后效,如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给予从重处理,对未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彻底清除或再招聘先培训后上岗等措施管理。

3、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并处200元以内现金处罚。

4、对接到整改通知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未整改的内容造成后果的给予降职或处罚上年奖金的10%-25%的处罚。

5、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给予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或原价150%的赔偿现金处罚。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不健全,记录不清楚准确,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全体职工会上批评教育和限期理清工作思路的处理。

四、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300元、降低一年一级工资档次、扣除上年奖金的5%-25%、扣发安全保证金等处罚。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及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工程监理有关部门或检查组提出,由安全技术部备案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总经办有关部门提出,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奖惩执行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从业员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位。

4.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岗位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安全装置,环保设施,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

4.3班组员工工作发生作调动时,必须进行转岗培训和二、三级安全教育。

4.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班组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位操作。

4.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根据情节,由我部或班组举办学习班,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6对外来进行一般性参观、学习人员,进生产区前应由班组人员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4.7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主要内容为: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有关安全文件。

(2)、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5)、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演练。

(6)、参观安全、环保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

(7)、发动员工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上的缺陷。

(8)、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良倾向。

5 班组交接班制度

5.1、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五不接”

十交,即:

(1)交任务完成情况和指标

(2)交质量

(3)交运行和操作情况

(4)交物料消耗

(5)交设备

(6)交安全、环境和卫生

(7)交经验

(8)交问题

(9)交工具

(10)交记录

五不接,即:

(1)设备不正常不接

(2)工具不齐不接

(3)操作不稳定和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4)记录不全不接

(5)卫生不好不接

5.2、接班者必须在接班前5分到岗,按照规定进行班前系统检查,并确保5分钟的交接班时间。

5.3、交接班时交、接班有关人员按“十交”、“五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十交”内容当面交接清楚。

5.4、交班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处理,接班者应予以配合,直至接班者可以受理为止。

5.5、交接班完毕,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和责任区域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交班者不再承担责任。

5.6、交班前1小时,生产方案、工艺条件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5.7、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者不得离岗。接班人迟到按时间处罚每30分钟罚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罚款奖励交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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