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环境因素的辨识、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环保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制定。
2.环境因素辨识的依据
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
⑵行业颁布的规章制度;
⑶公司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
3.环境因素辨识的组织和管理
公司成立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管理者代表任组长,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环境因素辨识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
4.环境因素辨识的实施
4.1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本年度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范围和内容,《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2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由公司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按《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的内容具体实施环境因素辨识工作。
4.3由安全环保部确定环境因素辨识方法和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
4.4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工作要求,由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环境因素展开辨识工作。
4.5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全员参与,首先由车间基层员工开始,逐级向上,最后由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
4.6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环境因素辨识及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依据环境因素评价准则确定出公司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
4.7评价小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8《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①评价对象概况简述;
②评价目的、方法、范围和程序;
③评价过程;
④评价结论及建议。
4.9由安全环保部将管理者代表批准的《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分发至各相关部室、车间。
5.环境因素辨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异常指装置的检修、装置开车或停车时。紧急状态指发生意外事故事件时。
⑵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作业活动。“过去”指本企业或同行业曾经发生过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6.环境因素辨识识别范围包括:
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采用的新工艺;
⑵所有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设施;
⑶退役报废设备、设施或有害废弃物;
⑷危险化学品;
⑸所有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含相关方)的各种活动及环境。
7.环境影响分类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固体废弃物、其他。
8.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和频次
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随时追加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工作:
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
⑵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
⑶增加投产新的产品品种、类别前;
⑷改造、更新、添置生产、监测设备及生产配套设施前;
⑸工艺流程更新前;
⑹相关方就环境问题抱怨、投诉时;
⑺相关方之环境因素对本公司环境产生影响时;
⑻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增加时,环境保护知识和技术发生变化时。
9.重要环境因素
9.1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环境因素均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9.2对于确认的重要环境因素,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以确保本公司污染预防的控制和合规性、符合性。
10.环境因素辨识评价采用多因子环境因素评价法
10.1评价公式
*=a×m
式中:*——为环境因素得分;
a——为发生的频率:
b——为排放值与法规标准值之比(或管理受控情况);
c——为影响范围及程度;
d——为环境影响的可恢复性或持续性;
e——为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敏感性):
m——为b、c、d、e中最大值。
10.2多因子评价法评分标准
评价因子
评分说明
评分
a发生频率
连续发生——每日一次
5
每日一次——每周一次
4
每周一次——每月一次
3
每月一次——每年一次
2
一年以上时间一次(偶然发生)
1
b排放值与法规标准值之比(或管理受控情况)
≥100%(或不受控)
5
80%——100%
4
50%~80%(或有受控,但不彻底)
3
30%~50%
2
30%以下(或完全受到控制)
1
c影响范围及程度
国家乃至全球性严重破坏
5
省或市严重破坏
4
镇区附近较严重破坏
3
厂区附近轻微的影响
1
厂内影响
1
d环境影响的可恢复性或持续性
不可恢复或—年以上可恢复
5
半年至一年内可恢复
4
一周至半年内可恢复
3
一天至一周内可恢复
2
一天内可恢复
1
e公众和媒介的关注程度
国际高度关注
5
国家高度关注
4
地区性关注
3
厂区附近一般性关注
2
不为关注
1
10.3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优先项级别
环境因素得分*值求出之后,就要根据得分进行环境因素评价:
①一般*≥9(此值自定)或m=3为重要环境因素。
②*<9为一般环境因素。
11.记录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计划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
tdi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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