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条例
1、热爱学校,关心校园文化建设。
2、勤练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
4、播音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
5、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
6、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
7、工作细致认真,努力培养敬业精神。
二、管理细则
1、成员不得在播音时间与听众发生争执。
2、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且出示请假条。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广播站辞退。
3、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旷课、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的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广播员资格。
4、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播音断断续续,播错字太多等)
5、一旦发现成员敷衍工作、消极应付,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6、成员学习成绩如果连续下降,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7、成员学习成绩如果连续上升,广播站将给予一定奖励。
8、每两周召开全体成员例会一次或组织培训活动。
三、评优制度
1、校园广播站每学年由政教处少先队组织进行一次“优秀播音员、记者、编辑”评选。
2、评优条件:
①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②工作中从未出现重大失误、语言规范、语音标准
③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
④热爱本职工作,投入大量的热情
⑤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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