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适用范围:电仪车间
3管理内容与要求: (每分10元)
3.1 电气检修应执行《用电单位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制度》。(如未按规定执行,扣责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3.2电力调度(停、送电联系人)。(如未按规定执行,扣责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3.2.1负责全厂高压电气系统、变压器、高压电缆、高压电机等,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的停送电联系。
3.2.2高压电机的开车停车,公司调度与301变电所联系,各有关单位执行公司调度命令。
3.2.3各单位机械转动设备(高压电气设备)检修,需停电时应报电仪车间,电仪车间安排301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
3.3故障倒电: (如未执行规定,延误时间一次扣2分,影响生产扣10分)
3.3.1白天电气系统故障需倒电,由301变电所负责并报告公司调度。
3.3.2夜间高压电气系统故障及异常,301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反映情况,执行公司调度的倒电命令,并做好电气设备的倒电操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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