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采煤工程管理制度
(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一次回收前矿组织生产掘进、机电、通风、安质、调度、总工办等有关科、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2)新投产工作面矿组织验收前图牌板必须齐全。
(3)炮采面开帮后要及时移梁护顶,必要时提前移梁护顶保证梁头抓帮,发现棚脱耳及时处理。
(4)炮采面按照规程打三花眼。
(5)放炮前做炮道,避免崩倒单体液压支柱。
(6)对特殊地段按规程、措施规定放掐口炮。
(7)炮采面放煤必须严格执行间隔、多轮、多次的放煤方式,实行低位放煤
(8)采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应小于0.2m。
(9)沿顶回采地段,老塘侧悬顶面积超过规定,应按照措施进行强制放顶。
(10)采面端头及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单体柱三用阀进液嘴朝向逆风流方向,单体柱手把朝向巷道中心方向。
(11)超前支护柱下必须穿铁鞋,所用钢丝绳必须挂在单体柱手把上。
(12)炮采面坡度不准超过20°
(13)炮采面坡度超过15°时,要有防倒柱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14)煤层倾角大于20°的炮采面,工作面采高应控制在1.6~1.9m之间
(15)炮采面出现复合顶板地段,老塘侧悬顶又无法强制放顶时,必须在此段打上正反抬棚。
(16)炮采面实行全封闭管理避免出现煤墙片帮及老塘窜矸。
(17)新投产工作面液压泵站及系统由机修队支护车间负安装,调试合格后交给采煤队,由采煤队负责日常检修、维护。
(18)采面结束回收时,由采煤队负责一次回收液压泵站、液压管路、注液枪及三用阀等物品,并由生产科点清数目,回收时如数上交机修队支护车间。
(19)由采煤队技术员负责浓度计、测力计的管理工作,生产科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20)泵站司机必须按规定启动泵、停泵。
(21)液压泵站压力必须按照作业规定调试,不得任意调高或调低
(22)主管路不得漏液。
(23)采面注液枪用后必须挂起来,不得随地乱扔。
(24)注液枪必须保持完好,漏液、损坏者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5)采煤队质检员必须随身携带单体液压支柱测力计液压泵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浓度计。
(26)质量检查员和泵站司机必须对所携带仪器负责凡丢失仪器者按仪器原值对责任人罚款。
第2篇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即煤壁、刮板运输机、支柱各成一直线;运输机铺平;上、下安全出口畅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压单体柱必须进行编号管理,牌号清晰,工作面严禁出现单梁单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须坚持拉线打柱,确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误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四、泵站的压力不得低于18mp,确保采面单体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工作面支设的单体柱必须有适当的迎山角,保证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须及时挂梁,破碎顶板必须超前掏窝挂梁,及时支护,防止片帮漏顶。
六、切顶排的戗柱或加强柱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回柱放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则。回撤下来的支柱、铰接顶梁、小板必须在材料道堆放整齐;
七、工作面运输机头、机尾必须使用好“四对八梁”,每根钢梁必须保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严禁工字钢侧向和不成对使用。
八、必须搞好采面上、下顺槽的超前支护:采面上、下顺槽离安全出口10米范围内打双排;10~20米范围打单排进行超前支护。
九、每旬必须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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