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停车场收费管理程序范例
1.0 目的:规范营业性停车场收费、交费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停车场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2.0 营业性停车场具备的条件。
2.1 营业性停车场必须张贴《营业执照》、《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和悬挂《经营服务性收费价目表》。
2.2营业性停车场车管员必须参加交管局举办的车管员培训,并获得上岗证。
2.3 停车场须张贴责任人的姓名和着车管员制服的车管员照片、姓名。
2.4 车管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车管员制服,佩戴上岗证。
2.5营业性停车场收费必须使用《江苏省无锡市机动车辆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发票上须加盖本管理处财务专印章。
2.6 停车场出口须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公示牌。
3.0 停车出入卡。
3.1 停车出入卡分为月租停车出入卡和免费停车出入卡两种。
3.2 月租停车出入卡供缴纳车位使用费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
3.3 免费停车出入卡供业主/物业使用人驾驶的属于政府规定免费停放范围的车辆使用。
3.4 运用id智能道闸收费系统,每月五日(遇节假日顺延),须根据当月办理的月卡和免费停车卡实际情况,对电脑中储存的资料进行调整,包括新增的月卡、免费停车卡号,删除遗失、损坏、无效的卡号。
4.0 停车场的收费。
4.1 收费准备。
4.1.1 收费车管员每人可预借100元作为停车场收费周转备用金。借款人辞工、调岗、探家时须如数归还,同时将其所领的发票、所收取的现金以及最近的《日当班收入统计表》一并交清。
4.1.2 一般情况下,收费车管员每次限领一本(500元)定额发票,管理处作发票领取登记。
5.0 车辆进出场与收费。
5.1 停车场进、出口岗必须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5.2 对于确认的免费临时停放出场车辆,车场收费车管员必须要求该车驾驶员在《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的'免费停车驾驶员签名'一栏签名。
5.3 对临时停放的出场车辆进行验证后,严格按照《无锡市营业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5.4 收费必须给票。禁止乱收费、收费不给票据或使用非本管理处停车场收费票据、该收而不收等行为。
5.5 收费车管员须将在背面清楚写有车牌号、车辆出入时间、收款人姓名及停车卡号的发票联交给驾驶员。
5.6 若出场车辆驾驶员不要票据,其票据须作妥善保管,交费时连同该票据一并上交财务部门。
5.7遇有拒交或少交停车费的车主(驾驶员),收费员应礼貌劝其交费。如发生争执,应及时报请班长到场处理,同时维护道口交通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8 持有效月卡或免费停车卡的车辆出场不收费,但须经车管员验证后放行。安装智能刷卡系统的由驾驶员自行刷卡离场。
5.9 具备条件的管理处停车场须实行专卡、专车、专用或专位原则。即:当业主/物业使用人办理了停车出入卡的车辆不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应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可不收费;如其车辆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须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并视为临时停放车辆。
5.10 明确专人顶岗。遇当班车管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岗时,由本班班长或指定其他当班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到岗后,双方须认真清点发票,并作详细记录。离岗人员返回后再对发票、收回的停车场出入卡进行点验,双方签字认可。
5.11 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认真清点在场车辆,并签字认可。
6.0 日收费结算。
6.1管理处必须坚持进行日收费结算工作。
6.2由人工操作道闸的管理处日收费结算的方法:停车场车管员下班(交班)后,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其对当班期间收取的停车费进行结算,由出口车管员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并在'填报人'一栏签字,经入口岗车管员核定后在'证明人'一栏签字,护卫主管在'监督人'一栏签字认可。进出同道的停车场,'证明人'一栏可以空置。
6.3 使用id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管理处进行日收费结算时,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须到停车场出口岗亭,通过查询电脑,核定该车管员当班期间的收费情况,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
7.0 停车费的上交
7.1 收费车管员用完一本定额(500元的)发票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财务室缴费并办理结算。如遇节假日或财务人员不当班,车管员缴费时间可顺延。
7.2 收费车管员到财务缴费并办理结算,应带齐定额发票存根、有本人签名的废发票和停车费收入、经护卫主管签字认可的《日当班收入登记表》等资料。
8.0 监督与检查。
8.1 管理处须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车管员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防止出现违规情况。
8.2 收费车管员必须妥善管理票据与现金,如有遗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实行日结日清制度的管理处,其收费车管员下班后须及时将当班收取的现金和票据存根一并上交管理处财务。
8.3 护卫班长必须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车管员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教育,并报告管理处。对未能及时发现与制止本班人员违规操作,以及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8.4 管理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做好收费单据发票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8.5管理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月对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的规定,并且按照《停车场收费情况抽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时,由管理处负责人组织并参与,护卫主管必须参加。
8.6 若发现违规操作或违纪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查明原因,并报公司财务审计部。
相关文件:
1、《营业性停车场收费管理流程图》
2、《日当班收入统计表》
3、《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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