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福大厦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大厦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特别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保安主管督促此规定的贯彻落实。
保安领班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各保安岗具体操作执行。
4、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住大厦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后,可予放入。
4.1.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4.2物品的搬出
4.2.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保安部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并出具单位(公司)的证明,在《出门证》存根上签字认可,保安部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出门证》。
4.2.2当班保安员收到《出门证》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搬出物品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出门证》由保安部管理人员于一周内收回。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出门证》,保安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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