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广场(商场)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每天19:50按时到岗,次日凌晨8:00离岗,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领导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在警戒地点执勤(财务室、值班室),配合带班领导做好夜间巡视检查工作。
3、值班领导对警卫每夜进行4 次夜间巡查。巡查范围:院内、商场门前、营业厅、后库房、重点部位等,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单位领导,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填写值班日志,在本值班日处理不完的,要在值班记录上说明并做好交接工作。
5、值班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6、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启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红外线报警系统开启时间:每天晚20:15――次日早晨6:30。
7、值班人员如遇急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找王经理替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8、值班人员违反夜间值班管理制度,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规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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