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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范例(9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4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范例

售后服务部岗位职责

一、目的:明确售后服务部岗位内容,切实有效履行其岗位职责二、范围:售后服务部岗位三、适用岗位:售后服务部经理四、内容: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便根据信息及时作出相关处理,并进行存档备案;2.在做好客户售后服务的同时,与财务及销售部门协调、催收余款事宜;3.与销售部协调,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并做好客户拜访记录表;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设备发生故障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5.如果需要到外地服务,应及时和生产部门沟通。在尽可能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选派合适人选,快捷、迅速的提供维修服务;6.在选派的维修人员出发之前,应向其仔细讲解、分析设备故障以及提供参考解决方案,并让服务人员带全相关资料及客户服务回单;7.在维修过程中,应及时与选派的维修人员联系确认机械故障的状况,考证先前分析问题是否恰当;如果不相符合应及时与有关人员商讨争取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赋予实施,同时做好维修记录;8.机械设备在质保期内,在节约成本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快捷、迅速、保质、保量完成客户机械维修、维护服务。如果机械设备超出质量保质期,应及时告知客户设备已超出保修期,客户需要购买机器配件以及配件价格和维修费用,并在确定所需费用到帐之后安排发货或派员前往维修;9.每一次的售后服务,都要有客户设备故障及处理的方法的详细记录,记录必须按月整理成册存档,交一份技术部存档;10.在售后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与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讨论,提出确当的解决方案以便技术部门及时改进;11.无条件执行公司领导以及公司有关利益为目标的售后服务指示。其他的管理制度推荐: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2篇 物业管理中心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中心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售后整改的直接办理人:客户服务助理

督查与责任承担人:客服主管

1] 交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瑕疵,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现场查验确认后,立即通过工作联系单或整改单形式转报整改负责人。

2]为方便施工方整改,工作联系单(或整改单)尽量以土建、水电、防盗门、塑钢窗等不同施工班组进行分类。

3]整改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承办人、整改时限。

4]跟踪整改承办人落实整改方案提交、费用的预算、报批及实施。

5]整改跟踪过程中应每日向业主通报整改进程,业主有特殊要求可以请业主到现场查验。

6]整改完毕应请业主与整改责任方(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四方)现场验收。

7]对久拖未决或未按整改时限、合格标准整改到位的事项,应立即向整改负责或更高一级整改负责人反馈。

第3篇 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第一条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2.合同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第二条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规定如下。

第三条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函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时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管派工。

第四条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五条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另行前往收费。

第六条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第七条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管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八条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第九条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第十条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管核阅存查。

第十一条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管优先派工。

第十四条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第十五条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具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予客户并派员前往争取续约。

(二)客户意见调查

第十六条本公司为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并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

第十七条客户意见分为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及对技术员的评价除将品评资料作为技术员每月绩效考核之一部分外,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精益求精建立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叶修调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凭填寄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填寄的数量,以当天全部叫修数为原则,不采取抽查方式。

第十九条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第二十条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即提呈副总经理核阅或核转、提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该客户;其属一般性质者,服务部自行酌情处理之,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该客户。

第二十一条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题。

第二十二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第4篇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条例

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对本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不断扩大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特制定售后服务本条例。

一:售后部门工作

1:根据产品的质保期内对产品因制造.装配.设计.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问题,需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2:对产品使用不同时期,为用户进行设备的培训,并传授产品使用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

3:定期组织和开展对产品重点客户的走访了解本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征求用户对产品在设计、工艺加工及装配方法的意见。

4:宣传、推销本公司的产品及配件。

5: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将收集的信息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

二、技术、采购、生产和质检部门工作

1、技术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与售后服务人员一起做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如是技术部设计问题,需要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方案,与生产、采购一起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2、采购部应该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不能出现设备已到现场而配件不齐的情况。

3、生产部、采购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现场出现的外协、外购件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与供应商联系解决方法,需要供应商去现场服务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并告知设备问题、型号、数量、设备所在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重点注明需要供应商解决问题的时间以及由于质量问题所以产生的承担费用。

3、同时,生产部、采购部要及时跟踪了解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且就供应商服务质量及时与售后服务部门汇报,直至问题的解决。

4、生产部要积极配合售后服务部门的工作,第一时间将现场需要的配件完成发货,如需要采购配合的,要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把所需材料、配件的数量、型号及到货时间,是否直发现场,联系人及电话等交代清楚。

5、质检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售后服务部门解决每一个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设计、采购、生产及时完成就现场需要的服务内容,需要从公司发货的,积极联系发货事宜。

6、质检部门根据售后人员反映的问题及维修服务单的内容,将每次出现的质量问题汇总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将分析结果分发至责任部门。

第二篇: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特拟定管理办法如下。

1、 项目移交

项目终验前一个月,售后服务组开始介入项目。项目验收后,两周内完成项目移交工作。移交时应将下列内容形成书面文档:

(1)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2) 项目遗留问题及完成时间表

(3) 项目外部边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维护边界、维护期及维护期满措施

(4) 项目内部边界:售后服务人员与技术支撑部门的边界、项目常见问题及处理

办法(faq)、应急联络部门及人员

2、 日常工作规范

(1) 工作日志

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当日问题应在当日处理完毕,不得拖延至次日。确因问题复杂,需耗时很久,当日的确无法完成,应说明情况,取得客户谅解,并给予客户明确的解决时间。并以书面方式将当日未解决问题及完成时间向销售总监报备。 因未及时解决而被客户投诉的,按投诉办法处理。

每日下班前,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将当日已完成工作记录到禅道日志中。

(2) 《售后服务手册》维护

售后服务组应及时总结新问题及解决办法,记录到《售后服务手册》。每月底,将更新后的售后服务手册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3) 系统巡检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所有维护期内的系统巡检一次,并对每个系统形成一份月度巡检报告,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4) 系统优化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系统进行优化。每月底,形成一份《当月工作优化总结及下月优化措施报告》,对发现的bug和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指明承担部门及建议完成时间,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下月优化措施纳入禅

道管理。

《优化报告》作为项目质量评价的来源。

(5) 客户回访

售后服务组应定期回访客户(电话或当面),就系统运行及使用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方面进行调研。

客户回访以季度为单位,分解到月,按计划执行。

(6) 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组应保证服务电话的畅通(9:00-22:00)。上述时间范围内,服务电话无人接听的,相应电话负责人乐捐50元/次。

3、安全备份管理

(1) 售后服务组统一管理已移交项目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系统的账号及密码

移交完成后,售后服务组应与客户协商,对系统的密码进行统一修改,并做好存档。因密码泄露或售后服务组管理不善,造成对系统性能的不良影响或数据丢失,售后服务组负责该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须承担连带责任。

(2) 对已移交项目的修改、调整等工作,须在售后服务组的监督下进行

每次对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组应形成修改记录,并将修改记录、修改部分的源代码、数据库脚本进行存档,上传到文档管理系统,以固定系统运行版本。

对维护期内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人员须事先告知客户本次对系统调整的安排、可能会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

未告知而导致客户投诉的,按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处理。

(3) 售后服务部应统一负责对已移交项目的系统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软件项目移交后,如果客户未做备份,售后服务组应建立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备份机制,以防数据丢失给客户带来损失。

备份目标:系统或数据库损坏,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帮助客户恢复。数据在两个月内有变化,或者丢失,都能够找到并恢复回去。

4、 维护期满提醒

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前三个月,售后服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向销售总监汇报,销售总监安排销售人员跟进。

5、 售后服务工作监督

销售经理定期请客户填写售后服务工作调查表,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客户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投诉管理办法由责任人乐捐。如果同样的问题被客户重复反映,加倍乐捐。无法找到直接责任人的,由售后服务组长乐捐。

客户反映系统出现问题,经倒查,属于巡检、备份等工作未做到位,或实际工作未做却提供虚假巡检报告的,按投诉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加倍乐捐。

售后服务组提出的优化措施给工作带来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奖励。由售后服务组长提交奖励申请,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一:售后服务组长月考核办法

附二:售后服务人员月考核办法

第三篇: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管理制度

一.售后服务流程

1. 客户申报服务

2. 向上级领导申请

3. 根据客户申报情况安排相应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

4. 服务人员填写服务台帐并领取回执单。

5. 现场问题若与客户申报不符,服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6. 若问题升级,须向公司主管部门反馈信息,确立解决方案。

7. 服务项目完成后,客户在服务回执单上签字。

8. 服务人员回公司后,将服务内容录库。

二.在售后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

1.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2.服务人员接到任务后,应即时赶赴现场

3.服务人员应主动与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的办法进行处理

4.在接到故障类的售后服务信息后,应立即派出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或工程师,携带必要的工具赶赴现场

5.如出现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解决问题

第四篇: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第一条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

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2.合同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

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免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

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第二条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规定如下。

第三条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函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时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管派工。

第四条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五条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另行前往收费。

第六条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第七条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管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八条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第九条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第十条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管核阅存查。

第十一条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管优先派工。

第十四条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第十五条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具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予客户并派员前往争取续约。

(二)客户意见调查

第十六条本公司为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并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

第十七条客户意见分为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及对技术员的评价

除将品评资料作为技术员每月绩效考核之一部分外,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精益求精建立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叶修调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凭填寄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填寄的数量,以当天全部叫修数为原则,不采取抽查方式。

第十九条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第二十条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即提呈副总经理核阅或核转、提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该客户;其属一般性质者,服务部自行酌情处理之,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该客户。

第二十一条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题。

第二十二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第五篇: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公司售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专设售后服务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商品的客户(用户)意见收集、投诉处理、退货换货、维修零部件管理等工作。

二、公司的仓库、运输、财务、生产部门应为退货和换货予以支持和配合,并进行工作流程上的无缝衔接。

三、查清退货和换货的原因,追究造成该原因的部门和个人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公司售后服务类别为:

1、有偿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修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此类;

2、无偿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修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修期间内,免费向客户保养或收取服务费用者属此类。

五、公司维修人员经培训合格或取得岗位资质证书后才可上岗,公司鼓励维修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其维修技能。

六、公司服务接待员在接到维修来电来函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品型号,尽量问清存在问题和故障现象,并告知对方维修时间。

七、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的,应携带有关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

八、维修人员应尽职尽责精心服务,不得对客户卡、拿、要,爱护客户设备及环境,不损坏其他物品。

九、凡在客户不能修复带回修理的商品,应开具收据交予客户,并在公司进出商品薄上登记。修复后应向客户索回收据。

十、凡属有费服务,需按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降低和提高收费标准备,对特殊情况需降低或免收的,须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维修费用较低者,应由维修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收款交予财务部门,后补开发票,否则应于当天至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另行前往收费。

十一、各种维修应在公司承诺的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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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营销部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公司营销部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部内部销售服务管理工作;

3.内容

3.1服务工作方针:信息准确、反应敏捷、处理有效、用户满意;

3.2服务目标:

3.2.1服务及时率≥90%;用户满意程度≥85%;用户抱怨率(确属服务责任的)<3%.

3.2.2车身故障,服务半径在100km以内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服务半径超出100km,或需要与配套厂家联系的,应在12小时内给予用户答复;

3.2.3底盘发动机故障,用户直接向我公司营销部反映,服务组应在1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联系处理,联系结果应存档并及时向用户反馈;

3.3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3.3.1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本企业的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树立处处为用户着想、视用户为上帝、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宗旨,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周到;

3.3.2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详细了解车辆使用情况、故障情况,认真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并按规定修复处理,同时将处理情况如实填写在服务报告上。服务结束后,应请用户签字(盖章)认可。不允许在服务前要求用户签字(盖章),不允许涂改、伪造用户的签字(盖章)或建议,否则,一经发现,就地解聘。

3.3.3服务人员在实施技术服务中,不能只满足于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还应主动向用户传授客车使用保养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客车。

3.3.4服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用户收取各种费用(有偿服务需经领导同意,回公司后如数上缴,冲抵服务费用),杜绝吃、卡、拿、要等有损企业形象行为,否则同经发现,就地解聘。

3.3.5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对不了解的问题和与技术、服务无关的事不准乱下结论,同时应注意保护与本公司配套厂商的形象。

3.4服务人员服务工作程序:

3.4.1接受任务和指令

a.领取外在工作指令或任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a.熟悉任务内容(详细查阅资料、客车型号、编号、用户具体地址、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等)。

b.准备好服务报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资料。

b.做好出发前的准备工作(二人以上外出,应指定一人临时负责)。

a.借款

b.主动与用户联系,必要时与相应服务站及配套厂家联系,询问具体故障,携带可能遇到或必须使用的零部件,确定用户所在的位置、交通状况,以提高效率。

3.4.2到达后处理问题

a.见到用户后,首先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请用户介绍车辆故障具体情况。

b.“听”:详细听取用户反映车辆的运行时间、里程、使用情况、出现故障的前后情况,对故障必须做好记录。

c.“看”:核对该车是否属于“三包”范围,检查存在问题部位是否被拆过,记录运行时间、运行里程,以进一步证实用户提供的情况。

d.“查”:针对故障部位进行检查,确定故障的真正原因。

e.作出处理

a.实事求是对问题进行处理,分析故障原因、责任,尽量与用户达成共识。

b.详细填写服务报告(服务报告填写准确、字体工整)最后由用户签名(盖章),如有换件或赔偿,必须写清原因、零件名称和数量。

c.较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应首先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用户要求,便于单位领导决策参考。

d.换下的旧件须妥善包装及时带回。

f.处理结束离开前简要向单位汇报处理结果,并请示有否其他任务和安排。

3.4.3返回单位后工作:

a.返回单位后及时上班(如要休息需经领导同意)。

b.向单位领导汇报处理的具体情况。

c.将服务报告交领导审批后存档。

d.填写各种报销表格、凭证,交领导审核后报销。

3.5来电来函处理程序:

3.5.1服务人员按来电来函的时间顺序填写来电、来函处理记录;

3.5.2明确答复和及时处理用户的来电、来函,并记录;

3.5.3来电、来函情况不明的应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再及时处理;

3.5.4复电、复函应及时存档。

3.6三包件使用程序

3.6.1服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开出备用件领料单,领导批准后领取备用件。

3.6.2为用户更换备用件后,服务人员填写服务报告,经用户签字及领导同意后,连同旧件作为备用件销帐依旧。

3.6.3邮寄发运的三包件的邮费、运费由经手人和领导签字后销帐(旧件尽可能收回)。

3.7备用件管理程序:

3.7.1仓库内备用件做到规格清、数量清、质量清,并摆放整齐、帐物一致。

3.7.2仓库在接收备用件时,填写备用件接收单(一式二份)入库登帐。

3.7.3领来的备用件,根据票据入库,报销后换回的新材料登帐入库。

3.7.4备用件库根据备用件领料单发放备用件,并根据服务报告和末用件(旧件)销帐。

3.7.5每月及时处理更换后的旧件。

3.7.6发往服务站的备用件单独建帐管理。

3.8认真做好二次索赔工作。

第6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售后服务部岗位职责

一、目的:明确售后服务部岗位内容,切实有效履行其岗位职责

二、 范围:售后服务部岗位

三、 适用岗位:售后服务部经理

四、 内容:

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便根据信息及时作出相关处理,并进行存档备案;2.在做好客户售后服务的同时,与财务及销售部门协调、催收余款事宜;3.与销售部协调,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并做好客户拜访记录表;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设备发生故障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5.如果需要到外地服务,应及时和生产部门沟通。在尽可能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选派合适人选,快捷、迅速的提供维修服务;6.在选派的维修人员出发之前,应向其仔细讲解、分析设备故障以及提供参考解决方案,并让服务人员带全相关资料及客户服务回单;7.在维修过程中,应及时与选派的维修人员联系确认机械故障的状况,考证先前分析问题是否恰当;如果不相符合应及时与有关人员商讨争取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赋予实施,同时做好维修记录;8.机械设备在质保期内,在节约成本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快捷、迅速、保质、保量完成客户机械维修、维护服务。如果机械设备超出质量保质期,应及时告知客户设备已超出保修期,客户需要购买机器配件以及配件价格和维修费用,并在确定所需费用到帐之后安排发货或派员前往维修;9.每一次的售后服务,都要有客户设备故障及处理的方法的详细记录,记录必须按月整理成册存档,交一份技术部存档;10.在售后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与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讨论,提出确当的解决方案以便技术部门及时改进;

11.无条件执行公司领导以及公司有关利益为目标的售后服务指示。其他的管理制度推荐: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8篇 医疗器械设备性商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设备性商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0一目的

确保服务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医疗器械设备性产品的服务、售后服务中的培训、安装、调试及维修、配件供应

三、职责

维修服务部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

营销部配合

相关部门配合

四、概述

(一)技术培训

1、维修部根据营销部提供信息,制订用户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对象、师资以及相关事宜。

2、培训计划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企业管理部根据批准后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地点,并发培训通知。

3、维修部根据培训计划,负责进行产品原理、构造、使用、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方面讲授。

4、对于用户来企业中实习的,由维修服务部根据培训旧程具体安排,经营部、企管部协助配合。

5、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应进行考核,并发给培训证书。

(二)顾客服务

1、维修服务部根据《质量协议》规定要求实施售后服务。

2、维修服务部为满足顾客要求,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维修服务人员外出质量进行跟踪考核,由客户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三)安装维修

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维修服务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情况,接到用户收到货的来电、来函后,应及时作出安排。

3、外出安装、维修人员应帮助用户进行操作与保养技术指导。

4、安装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应按“安装试运转调整记录“进行,并做好记录。

5、安装调试结束,符合技术要求后,填写《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并有用户单位盖章、签字。

五、记录

《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

第9篇 钢铁集团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管理职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管理规定

3.3.1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检查与考核

3.5.1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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