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停电检修工作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现场工作可控在控。严格控制重复停电。主配网计划停电检修工作安排实行送、变、配、用统一协调的检修原则,集中检修,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
1年度停电
检修计划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全局年度大修计划,编制本部门主要设备年度检修、预试和保护定检等综合分月停电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目前报送生技部、调度所,由生技部、调度所组织在12月20日前召开全局年度综合分月停电检修计划统一协调会,调度所汇总编制后并于每年元月15日前打印下发。
2 调度所、生技部每年元月20日前应组织召开上年度的停电检修总结会,总结和部署年度停电检修工作。
3月度停电检修计划管理
月度停电检修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度综合分月停电检修计划进行安排,月度停电检修计划是全局停电检修工作的具体安排,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4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停电检修计划汇总整理后报调度所和生技部、用电营销部。
5月度停电检修计划,由调度所根据月度停电检修会确定的内容进行汇总编制,对有配合工作的单位其工作内容亦应列入停电计划。涉及省调调管设备的停电,应参加省局调度计划检修会研究确定。下月的停电检修计划调度所应在本月25日前公告下发。
6 临时停电检修管理 为了减少停电次数,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必须从严控制临时停电。临时停电一般只安排设备异常或严重缺陷处理。
二、运行中的设备发现有紧急缺陷危及安全运行需要停运处理和事故抢修,运行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及时批复。
1. 对外不停电的一般临时检修工作,由运行部门提前一天办理临停手续,并经生技部-调度所审批。引起对外停电的检修工作,由运行部门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生产技术部-调度所-用电营销部-局领导”审批。
2. 停电通知
计划停电:下月7日前影响对外供电的检修工作,由用电营销部、各县电力局,根据检修会议确定的内容,在计划检修工作前7天通知有关用户;月度停电检修计划书当月25日前,由调度所上网公告并送各有关单位及各县电力局,用电营销部、各县电力局根据计划书在停电7天前通知用户并将停电范围向社会公布。
临时停电:申请临时停电的单位要将批准的临时停电检修通知单提前3天送至各有关单位,用电管理部门提前2天通知各用户及县电力局。 设备紧急缺陷处理除外。
紧急消缺停电:紧急消缺涉及对外停电时调度应及时告知用电管理部门或变电站通知重要用户。
日停电检修管理对列入局月度停电计划或已经审批的临时停电检修工作,由运行单位按规定向调管部门提出书面或电话申请,调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批复。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申请而影响工作的由该单位负责。
所有停电检修工作需按规定向局上报生产周报、日报。周报的停电检修计划依据月度停电计划上报,日报的停电检修计划依据周报计划上报。
月度停电计划上安排的工作以及已经审批的临时检修工作因故未上局生产日计划的,地调不予批复。
三、 检查与考核对停电检修工作的检查情况,由调度所、生技部在月度停电会上进行通报,依据局有关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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