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含安全科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制定措施、安全科和责任单位协商共同制定措施)、追踪。即首先对不符合项制定相关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行跟踪验证。
2、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估,评估内容为: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还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跟踪解决的措施、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及修订。
二、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问题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对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风险评价、系统评价出现的问题(如程序、流程不顺畅;检测、检验出现较大异常;评价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等)提出纠正要求和预防措施。
4、纠正和预防行动应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实施结果的跟踪要求。
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1、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
安委会根据检查、评审、评价等的反馈发现需要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要求等项内容,下发给实施的责任部门。
2、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
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返回给安全科。
3、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
安委会派专人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验验收,并填写跟踪记录。
4、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应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中注明,由安全科继续下发跟进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实施下一轮循环跟踪,直至纠正和预防措施全部落实为止。
四、记录和归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实施、检验、跟踪过程的记录应及时归档长期保存。
五、相关记录
1、《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书》
2、《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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