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工施工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用工单位与外来施工人员所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合同、协议的签订,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 凡进入本公司外来施工班组及人员,由项目部与其签订相关的安全协议,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2、 与承包或分包单位签定的安全协议,其施工项目、起止时间、法定签章等内容必须详实、准确、避免无效合同的情况发生。
3、 外来施工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
4、 外来工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
5、 临时工、民工,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6、 必须自行配齐合适的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各项规
章制度,做好日常的防火安全工作;
7、 在施工现场所内的电器设备、线路,要有专人管护,严禁乱搭电线
和使用电炉、电热棒,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造成火灾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赔偿损失;
做好工地的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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