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及2.1~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己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脚手架立杆顶层外不允许采取搭接形式,大横杆及斜撑的接头应错开,接头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4、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木脚手板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长度以不超过6m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二、一般规定:
1、结构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kn/m2。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荷重超过3kn/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均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4、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横杆必须平行与立秆成直角搭设。
5、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支杆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 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6、脚手板的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6.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6.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 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 cm。
6.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6.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6.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6.6脚手架走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楼层及屋面周边、阳台边、大的预留孔洞防护栏杆不得少于两道,上杆高度110-120 cm,下杆高度55-60 cm,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 cm。
6.7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应钉防滑条。防滑条的问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和休息平台应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6.7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问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物品。
6.8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应抬高加固,不得阻碍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设警示牌。
6.9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安监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0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11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进行,拆除的脚手架材料不得向下抛扔,应用绳索和容器传递,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6.12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应根据所承受载荷进行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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