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相关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为保障外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及施工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相关方是指参与本项目的工作检查、外包供油、供料、技术咨询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事务,在施工现场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部门或工程项目承包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本项目从事生产、检查、检测、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实习的人员。
3、本项目对相关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用工按照新员工标准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相关方及外用工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谁接待、谁负责开展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5、相关方及外用工进入施工现场时,接待方必须委派专人陪同,并监督相关方及外用工不得动用任何施工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得以领导身份指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任何操作,不得进入安全警戒区域。
6、各单位对非上级委派的外来人员应当拒绝入场,对坚持入场的必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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