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产集团交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集团营销品牌中心负责对地区公司的交楼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集团交楼验收小组实地验收。地区公司营销部为交楼管理的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商品房交付的组织管理工作。地区物业分公司负责实际交楼前的分户验收及清洁检查验收,并负责业主现场收楼工作,解决交楼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第二条 集团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区交楼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地区公司工程部负责按计划完成工程竣工,解决交楼中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
第三条 交楼分为:手续交楼,实际交楼。手续交楼是指业主在营销部签署《准予入住通知书》手续;实际交楼是指业主到现场验收移交钥匙。
第二章 交楼标准
第四条 手续交楼的标准:
1、楼宇至少外立面完工,园建硬景、室外管网、道路基本完成;
2、首层大堂及各层电梯前室墙面、天花完成;电梯完工;至少户内湿作业(地面、墙面瓷片)完成,入户门安装完成。距实际工程竣工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取得有关竣工验收证件,且经营中心核定有效。
第五条 实际交楼的标准:
1、工程全部竣工,保证通水、电、气、暖、电视、电信、邮政、智能化和紧急备用电源,完成相关道路、环境配套工程;
2、取得电梯、消防、煤气验收合格证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以及取得《商品房合同》约定和当地政府规定应取得的验收文件;
3、交楼范围区域、楼栋内外卫生环境达到五星级标准。
4、交楼区域与施工区域进行有效分隔,并基本实现围蔽。
第三章 手续交楼有关规定
第六条 营销品牌中心根据项目开发建设交楼计划,制定每季度交楼任务指标,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下发。各地区公司必须确保达到手续交楼标准后,完成手续交楼程序。
第七条 手续交楼时,业主应签署《准予入住通知书》,且客户签署的《准予入住通知书》上下两联均由开发商保存。
第八条 手续交楼时间原则上比《商品买卖合同》约定交楼日期提前3个月以上,否则不提前办理手续收楼,参照第九条。因提前办理手续交楼需赠送业主物业管理费的,原则上赠送3个月至1年,由当地公司将情况汇总经董事长签批后,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到期交楼楼宇,业主办理手续交楼与实际交楼同时进行,且必须达到实际交楼标准。
第十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到期交楼楼宇,确因工程达不到实际交楼标准的,原则上不得以赠送物业管理费名义办理手续交楼。同时,因延期实际交楼而造成需赔偿小业主的,赔偿方案须报营销品牌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再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实际交楼组织及验收
第十一条 实际交楼时间应按管理中心计划竣工时间及实际工程进度确定,但最迟时间至少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楼时间提前1个月。
第十二条 各地区营销部必须在实际交楼30天前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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