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部招商费用管理规章制度
1、通讯费、交通费按综合部规定。
2、招待费:招商过程中,
3、主力店代表、著名
4、品牌商家、大客户的招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招待申请单》再进行招待。
5、出差费:招商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的,
6、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填写《出差申请单》再行出差,标准按公司出差统一标准执行。
7、礼品费:招商过程中,
8、需要礼品派送,
9、经主管领导同
10、意,并填写《礼品派送申请单》方可进行。
七、《意向书》、《租赁合同》、《委托经营书》、《委托租赁书》等合同管理制度:招商代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合同范本进行相关合同的填写,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告知经理同意后方可受理。
2、招商代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进行合同、协议的领取、签定、交纳等。
招商代表在填写完相关合同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盖章。
4、招商代表在签定相关合同时,必须保证公司利益。
5、招商代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客户进行租金的交纳工作,逾期或少交的客户,公司将对招商代表的奖金进行滞留。
6、如果招商代表没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操作,造成的后果有本人负担,造成的严重的经济后果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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