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房地产管理局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确保全局电脑系统协调、高效、稳定地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计算机操作人员,须报局信息中心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设备。
二、机房要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三、人员上机操作要做好笔记,不得擅自装拆机器、更改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技术有疑难或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及时报局信息中心解决。
四、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应用软件及各种数据、资料;需使用软盘等储存设备传送数据,须先报局信息中心批准;禁止使用拨号上互联网,严防秘密数据泄露。
五、严防计算机病毒传染,不得擅自安装或拷贝外来程序及数据。
六、要节约计算机的墨盒、打印纸等材料,防止浪费。
七、操作人员应不断学习更新电脑知识,精通业务和操作技能,自觉服从局信息中心的指挥。
八、违反工作制度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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