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日常管理制度(三)
㈠、考勤要求:
1、楼部具体上班时间由售楼部制定,销售中心批准执行;
2、售楼部的排班由当值经理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3、置业顾问需按规定上班时间提前到勤,提前完成化妆、着装、电话接听准备、售楼部销售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准点准时可以开始正常工作;
4、无故迟到、早退两小时以上的,以旷工论。并扣罚50元。
5、原则上不许请事假,的确需要请事假者须提前一日向现场经理处书面申请批准。经理请假须提前一日向销售中心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6、因病请假,如无法提前一天办理手续的,必须于8点钟前向当值经理电话请假,事后需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7、未经准假而不正常工作的,以旷工论;
8、当月旷工累计达到三天者,立即开除;
9、上班时间需外出办公事应向当值经理请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返回,如因故不能按时回来,须在规定的时限前报知当值经理,续请假,否则以擅自离岗论处。离岗两小时以上的,以旷工论;
10、迟到十分钟内每次扣工资5元,半小时以内扣十元;一小时以内,扣罚二十元,
11、请事假不超过两小时者,每次扣工资10元;超过及请事假半天者,每次扣工资20元;请事假每天扣工资40元;
12、请病假不超过两小时者,每次扣工资5元;请病假半天者,每次扣工资15元;请病假每天扣工资20元。但要出示医院相关病历假单,否则按事假论处。
㈡、现场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2、不得在前台摆放除销售电话、销售资料及专业书籍外的其它物品;
3、上班时间严禁在接待区吃东西;
4、不得在售楼部内高声喧哗;
5、严禁在外人面前抱怨、争吵,严禁漫骂同事;
6、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7、置业顾问不得向客户做出超出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承诺,不得串通客户炒房,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开发商及守正公司的言谈和举止;
㈢、个人仪表要求:
1、职业顾问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挂工作牌上岗;
2、未着工装不得坐在接待台后;
3、女员工必须化淡妆,必须统一化妆标准。不许浓妆,不许涂有色指甲油,穿职业中跟鞋,不得穿拖鞋或其它奇形鞋;
4、男员工必须着衬衫、打领带,不许着恤衫、拖鞋、凉鞋;
员工均要求头发整齐,不许用过浓香水,不许出现明显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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