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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