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公司化学剧毒物品的安全,保卫公司经营成果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和执行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剧毒物品仓储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执行程序
4.1化学剧毒物品仓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才有资格进行化学剧毒物品仓储管理。
4.2化学剧毒物品专用仓库应执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管理的规定,剧毒物品进出开库时,必须有两人同时到场,进出货由双人负责,双人同时在进货单、出货单上签字。
4.3生产必需的剧毒物品(原料)领用必须由两名仓库保管员和两名车间领用人员同时在领料单上签字,办理领用手续,同时车间所需剧毒物品要求一次性领出,由车间负责落实安全使用措施,指定警戒区域堆放,实行定置管理和交接班记录。
4.4实验(包括:中试)用的剧毒物品(原料和试剂)由行政部门负责专仓专储,集中管理,并实行双人双锁、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实验领用剧毒物品必须经质检部经理批准。
4.5化学剧毒物品(产品)进仓,必须在进仓单上由两名仓库保管员和两名车间进仓人员同时签字办理进仓手续,并按仓库划定的警戒区域进行堆放。
4.6化学剧毒物品必须专仓专储,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储,要求库内通风良好,仓库对不同的剧毒产品及品种规格要分区储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盗报警设施。
批准
审核
编制
发行日期
4.7仓库应正常对仓库内储存的剧毒物品进行巡回检查,核对库存台账,做到账、物、卡相符,发现短缺应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行政部门处理或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剧毒物品销售应由销售和仓库管理同时记账,实行“两本账”管理。
4.8剧毒物品进出装卸作业,要先行通风,做到轻拿轻放,文明装卸,防止包装物(桶)破损。
4.9剧毒物品在分装时,应按劳动保护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工作结束后必须用自来水冲洗,并进行沐浴换上清洁衣服。
4.10在储存和运输剧毒物品中,如发生火灾,严禁冲入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冲入火灾现场前,要穿戴防毒面具。
4.11发生剧毒物品泄露漏,现场人员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隔绝事故泄漏部位,并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情况严重紧急可直接报告“119”和“110”。
5.管理接口
5.1本制度由业务部负责管理实施,生产部(安全)、行政部(保卫)负责定期检查和管理;其中实验用剧毒物品管理由行政部(保卫)集中控制。
5.2行政部负责仓库保管人员的培训及其技能的验证和确认,并及时做好记录。
5.3行政部(保卫)负责做好公司化学剧毒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6.相关表单
6.1《剧毒物品留存记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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