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6、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有项目部专人审批,记录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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