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用
1.硝酸属危化品,车间需领用时,必须填写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签字交主管经理批准后,开具领料单方可。
2.仓库凭主管经理签字的领料单发放,本着以旧瓶换新瓶的原则,严格控制。
3.车间领回后,由车间主任指定的保管人收管,并建立领用台帐。
二、使用
1.车间生产人员要使用时,需口头向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并告知保管人员后,方可发放。
2.生产操作人员要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使用。
3.生产操作人员使用完后,要将剩余未用完的硝酸交车间保管人,并登记台帐。
4.每天下班前,车间保管人员要将剩余的硝酸收回。
5.严禁任何人将硝酸拿到非硝酸使用区域,严禁任何人将硝酸带出公司,违者以偷窃论处。
6.严禁任何人批准将硝酸放出厂。
三、管理
1.车间未领用时,硝酸由仓库管理,公司安技员监督。
2.车间领用后,其管理权限为车间主任和保管人,发生失窃或其它非生产性使用,由车间实施处罚。
3.使用人、保管人、领料人都必须经过安技员的安全教育。
四、考核
1.车间领用前,发生失窃由仓库承担责任,安技员负监督责任。
2.车间领用前,发生非生产性使用硝酸,由安技员和主管经理、保管员承担责任。
3.车间领用后,发生失窃由车间主任、保管人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4.生产操作人员领用后,由车间主任、使用人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5.下班前或使用完后未交回保管人,失窃和发现在非使用场合出现,由领用人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因未交回保管人收管,如保管人未按时收回的,保管人负同责。
7.凡承担各种责任的人员均将被公司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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