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指gb6944-86标准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这七大类。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 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5)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7)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如果腐蚀品不慎撒溅到人员身上的急救办法:
酸灼伤 当硫酸、盐酸、硝酸、乙酸(冰醋酸)、高氯酸等不慎撒溅到人员身上。除皮肤灼伤外,呼吸道吸入这些酸类的挥发气、雾点(如硫酸雾),还可引起上呼吸道的剧烈刺激,严重者可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等。
急救方法:
1、立即脱去或剪去污染的工作服、内衣、鞋袜等,迅速用大量的流动水冲洗创面,至少冲洗10~20分钟,特别对于硫酸灼伤,要用大量水快速冲洗,除了冲去和稀释硫酸外,还可冲去硫酸与水产生的热量。
2、初步冲洗后,用5%碳酸氢钠液湿敷10~20分钟,然后再用水冲洗10~20分钟。
3、清创,去除其他污染物,覆盖消毒纱布后送医院。
4、对呼吸道吸入并有咳嗽者,雾化吸入5%碳酸氢钠液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眶内,伤员也可将面部侵入水中自己清洗。
5、口服者不宜洗胃,尤其口服已有一段时间者,以防引起胃穿孔。可先用清水,再口服牛乳、蛋白或花生油约200毫升。不宜口服碳酸氢钠,以免产生二氧化碳而增加胃穿孔危险。大量口服强酸和现场急救不及时者都应急送医院救治。
碱灼伤:
当发生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石灰等灼伤时。
急救方法:
1)皮肤碱灼伤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20分钟或更久。对氢氧化钾灼伤,要冲洗到创面无肥皂样滑腻感;再用5%硼酸液温敷约10~20分钟,然后用水冲洗,不要用酸性液体冲洗,以免产生中和热而加重灼伤。
2)眼睛灼伤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伤员也可把面部浸入充满流动水的器皿中,转动头部、张大眼睛进行清洗,至少洗10~20分钟,然后再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入可的松液与抗生素。
3)因生石灰引起的灼伤,要先清扫掉沾在皮肤上的生石灰,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千万不要将沾有大量石灰粉的伤部直接泡在水中,以免石灰遇水生热加重伤势。经过清洗后的创面用清洁的被单或衣物简单包扎后,即送往医院治疗。
注意:口服者禁止洗胃,但可口服食醋、稀醋酸液(5%)、清水以中和或稀释之。然后口服牛乳、蛋清或植物油约200毫升。
汞及其化合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在机体内汞离子与酶蛋白的巯基结合而抑制多种酶的功能,妨碍细胞正常代谢功能,造成消化道和肾的损害。
中毒症状:
经呼吸道吸入汞蒸气急性中毒表现为气急、咳嗽、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骨后疼痛、咽部水肿;口服可溶性汞盐可引起口腔粘膜烧灼感、唾液增多、口有金属气味、胸骨后及上腹疼痛、呕吐、腹泻、便血、咽部水肿,甚则发生窒息、周围循环衰竭和坏死性肾病。
中毒急救措施:
1、立即移离中毒环境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2、口服中毒早期予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禁用生理盐水洗胃),中毒1小时以上洗胃须慎以防胃穿孔;
3、口服鸡蛋清4个加牛乳300毫升,或20%活性碳溶液;
4、无腹泻时予50%硫酸镁60毫升导泻;
5、咽水肿宜尽早作气管切开以防窒息;
6、病情稳定后予5%二巯基丙磺酸钠驱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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