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实业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物流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
第三条 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定级标准为中煤龙化实业公司a22类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物流分公司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定级标准为中煤龙化实业公司二级标准,力争达到一级标准;
第三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最高管理机构,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公司和中煤龙化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各项政策、法规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完善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
(三)制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投入计划;
(四)审议、批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规章、管理标准和要求;
(五)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
(六)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对考评争议做出最终裁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对外公布、申报的重要文件、数据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批准工作;
(八)需领导小组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经理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经理
成 员: 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交通安全部、调度中心、经营管理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
(一)组长是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负责本职分管单位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协助组长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部署相关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本职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并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改进,逐步提高本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设在物流公司交通安全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文件和精神;
(二)组织制定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达标规划、达标计划及考核评级细则,并持续改进,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各单位在达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指导所属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公室每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综合验收、总结;年度结束按照中煤龙化公司和公司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五)组织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计划、统计资料、报表、报告的起草、汇总、审核、编制和上报工作;
(六)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
第七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
(一)所属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领导机构,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负责,组织部署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达标规划、达标计划及考核评级细则,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会议,总结经验并实施奖惩;
(三)所属各单位采取动态抽查和月度综合检查验收的方法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细则每月认真自评,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考核、有上报,覆盖面达100%,并于次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专业得分表、奖惩情况、月〔季、年〕达标计划完成情况和本月〔季、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物流公司考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所属各单位对综合考评中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及时销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中煤龙化实业公司安全监察部,实行闭环管理;
(五)各考评组成员要严格服从考评办公室的管理,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熟悉本专业知识,做到会检查、会记录,提出问题要客观、公正、有针对性,不弄虚作假。
第八条 考评标准。
执行《物流公司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细则(试行)》
第九条 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采取所属单位每月自评与物流公司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所属各单位每年年初申报达标等级,并制定年、季、月达标计划,对计划完成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
(二)物流公司采取不定期抽查,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全年平均得分作为年度考评得分。
(三)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月份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月份平均得分=本单位每月自评得分之和×15%+动态抽查×15%+公司月份综合考核得分×70%。
第五章 考核评级
第十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季度内每发生一起轻伤扣3分,发生一起重伤扣6分,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季度评比。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分三个等级。
(一)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1. 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且达到一级的所属单位达标率95%以上,其他的不低于二级。
2. 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0.5‰;无运输、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责任事故。
3. 考核年度内,完成生产经营计划指标。
4. 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 具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考评奖惩。
(二)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1. 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且达到二级的所属企业达标率90%,其他的不低于三级。
2. 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控制在0.3‰,轻伤事故控制在1‰;无运输、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责任事故。
3. 考核年度内,完成生产经营计划指标。
4. 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 具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考评奖惩。
(三)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1. 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75分(含75分)以上,且达到三级的所属企业达标率100%。
2. 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控制在0.5‰,轻伤事故控制在1.5‰;无运输、建筑施工、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责任事故。
3. 考核年度内,完成生产经营计划指标。
4. 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 具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考评奖惩。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奖惩办法
(一)公司每月从所属各单位绩效奖金中的30%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奖金;
(二)对季度考核得分低于三级标准的,扣罚该单位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金3%;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三级标准,扣罚该单位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金5%;
(三)公司每年对达到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的单位实施奖励,对达不到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的单位不予奖励,并扣罚该单位领导班子年末安全管理考核10分;
1. 对各单位实施分类奖励:按照生产规模、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管理难度,将所属单位划分为a221、a222、a223三个类别。
a221:一队、二队、三队 a222:检修车间、修配厂 a223:机关 2. 奖励标准
(四)中煤龙化实业公司和物流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绩效奖惩的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五)物流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考核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公司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由物流公司交通安全部门职责权限具体负责实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物流公司交通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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