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第2篇 y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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