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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医院120救护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1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0

附一医院120救护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第1篇 附一医院120救护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120救护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建立医院规范安全的病人运送环境设施,强化运送病人120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确保院前急救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制定我院120救护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120救护车队须专人负责120救护车消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120救护车必须实行定期消毒制度。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1小时),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200─5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三、120救护车必须实行即时消毒制度。凡用120救护车运送可疑病人或确诊病人的,完成转运任务后必须立即对车内空间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推车及担架等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00─5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四、120救护车须配备符合医疗机构相关消毒隔离规范要求的防护口罩、隔离衣、帽子、手套和鞋套等,救护车上必须配置0.3─0.5%碘伏消毒液。

五、建立《120救护车消毒登记本》。

第2篇 附一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

1.挂牌资格的确认

市直卫生系统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满三年或现任科室主任且已被聘为副主任医师,确有学术专长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凡两年内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责任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不得申报。

2.专家门诊时间的安排

原则上专家门诊的时间为每人一至两个全天,由本人提出门诊时间,科主任统筹安排并报片主任签署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专科门诊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设立的专科门诊,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科门诊。

同一专业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在时间安排上应避免重叠,并兼顾双休日门诊力量。

一、具体要求

1.各专家、专科门诊要求按照时间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必须确保门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或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了保证诊疗质量,内、外科系统专家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经医师本人同意出具字条,挂号室予以加号。

4.专家门诊同时又兼普通门诊时,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挂专家号。

5.新的专家、专科门诊调整后,原专家、专科门诊即自动作废。

二、专家、专科门诊退出

医院门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专家门诊、专科门诊进行一次考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

1.对退休、离休和调离的专家,医院自动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时间。

2.对于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多次迟到早退,诊疗质量差,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病人投诉,年终考核及测评成绩差者,医院学术委员会有权予以取消专家、专科门诊资格。

附件:1.zz市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挂牌资格申报表

2.申报专家(专科)门诊人员测评表

第3篇 附一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制定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1、临床科室参照卫生部公布的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选择病种实施临床路径。

2、成立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由试点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实施小组设个案管理员,原则上由科室副主任担任,另指定1名联络员。

3、确定病种后,各科室参照卫生部公布的单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结合本院实际,编制该病种实施性临床路径,细化到每一个诊疗方法、诊疗项目、诊疗环节、诊疗流程时间等,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布后,组织实施。

4、各试点科室须严格按照既定临床路径、进出临床路径患者的条件及临床路径变异的处理原则,按时实施诊查、治疗、护理方案和措施,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效果、临床路径的变异等,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临床路径的顺利进行。

5、对符合实施临床路径的患者,经治医师要充分告知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和临床该病种的临床路径表单一起附在病历上(排在各种知情同意书后面),每天工作情况在临床路径表单相应的内容前面打“√”并签名,如有变异,必须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上。

6、科室设立临床路径病例登记本及效果评价本,记录患者住院天数、医疗费用、医疗和护理效果、有无并发症、医院感染现患情况、病人再住院率、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等,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实施临床路径情况填报医务科。

7、因变异需要退出临床路径的病例,各科室实施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退出,并报医务科审核。

8、医务科定期汇总各临床科室实施的临床路径情况,,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临床路径变异原因进行分析、反馈,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9、医院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试点病种病例无故不进入或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经查实,每例次扣款100元。

10、本制度自20**年6月1日起实施。

第4篇 附一医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微生物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布局分实验区和非实验区,二者之间应有效分隔。实验区的人流、物流应符合从清洁到污染的要求。

三、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证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工作结束后应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四、在实验室靠门口处配备洗眼装置和非触式水龙头。备有洗手液,配备快速消毒洗手液。

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标准预防的各项防范措施。

六、实验室空调应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并有书面记录。

七、微生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主任须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八、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对于菌(毒)种、生物样本、及其感染性材料或污染物等,应选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处理。

九、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和生物安全培训。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十、院感办监控人员接到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实验室感染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后,于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十一、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就诊的医院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第5篇 附一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一)入院流程:入院病人必须持有本院医生开具住院证明,确定床位后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按指定床号入住,不得擅自转床,换床。

(二)出院流程:医师告知出院时间,当日由主班护士办理好一切事宜,通知病员家属去住院处结账。发给病人出院带药,归还门诊病历及相关问题咨询,病人出院。

(三)告知书:为了确保住院病人安全,更好配合治疗,由责任护士逐一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并请病人配合在各类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入院时医务人员必须详细给患者及家属讲解住院须知,患者及家属知情并在《住院病人须知》上签字。

(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配合治疗时间安排,住院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否则医院将按病人主动出院办理,且一切后果由病人自负。

(六)保持病室清洁,整齐,安静,舒适,严禁在病区吸烟,高声喧哗,聚众聊天,打牌,向窗外倒污水,乱扔纸屑,果皮等不文明行为。

(七)携带物品尽量从简,不可使用电饭锅,电热杯及电炉等电器,否则由此引起的断电现象而延误病人抢救用电导致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八)治疗上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私自请医生会诊,不私自用药,对诊断、治疗有异议请与主管医师及时沟通。

(九)不得擅自进入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若有疑问请与主管医师或主管护士联系,咨询。

(十)请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尤其是做到室内开空调请关好门窗,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十一)病区为半开放式场所,来往探视人员较多,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钱和手机,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失窃。

(十二)住院饮食,由医生根据病情食用本院食堂提供的伙食。

(十三)注意文明用语,病友间相互关爱,帮助,互相尊重。

(十四)探视人员必须在21:00以前离开病区,未经允许不留陪客,医师查房时陪护离开病房,并保持安静。

(十五)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宣传专科知识并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六)遇有突发事件,服从医院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病、伤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第6篇 附一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一、建有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明确专门部门扎口管理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确认、转院、特殊医疗等相关审批手续;采取措施杜绝如交通肇事、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等非医保支付费用的划卡结付;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7篇 附一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z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温馨、便捷、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增加透明度,体现患者及家属知情权,让患者满意,让社会满意。全面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投诉处理由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患者投诉接待工作。接待投诉人和接听投诉电话,要认真填写投诉登记表;对投诉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通报,认真核实,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及时报告院领导。

二、设立投诉电话。通过媒体、医院电子屏、挂号证、各科室对患者口头说明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为:*********.在显着位置设立意见箱若干。

三、行风办公室在接到投诉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在6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当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四、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并追踪落实情况。

五、医院对投诉事件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从医院管

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六、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七、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到责任人。按情节分别为警告、医德评定扣分、全院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待岗。科室及分管领导按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第8篇 附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围手术期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常规,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针对我院围手术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围手术期定义及时限

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

二、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床位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

2、决定手术前,床位医生必须请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讨论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科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手术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严格执行我院的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汇报科主任请相关科室会诊。

4、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三级及以上手术需同时报医教科备案,特殊手术或四级手术需按照《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规定,填写我院《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教科审核,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

5、手术医生要亲自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6、二级及以上手术,麻醉医生术前必须亲自查看病人,遇特殊手术、重大手术,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术前要共同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及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共同完成麻醉同意书签字。

急诊手术病人不能签字,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7、床位医生应及时做好手术前小结,三级及以上手术、特殊手术等必须由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记录在病历及相关台帐中。

三、手术中管理

1、严格按照我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认真核对,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参加手术人员(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医生讲述手术的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查的要求执行。

3、手术医生在手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请上级医生、科主任或医教科进行术中会诊,如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需由手术医生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后实施。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不得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术中严密监视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不得擅自离岗。

5、所有手术均应安排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病人肢体摆放是否舒服、有无压疮及病人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6、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不得进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7、局麻手术中,手术医生必须经麻醉医生同意后使用麻醉药品,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防止意外情况。

8、麻醉医生准备使用贵重药品或术后镇痛泵时须听取手术医生意见。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10、手术医生、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负责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一律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11、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历中记录。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12、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四、手术后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床位医生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生向床位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破坏性较大的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普通病房。

3、麻醉医生与病房护士要床头交接病人,检查病人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病人,主动为病人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手术医生及科室主任要亲自查房。

5、手术记录应由手术医生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等。

6、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7、麻醉医生对所有实施麻醉的病人术后进行三天随访,对病人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等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如发现并发症,应继续随访,并及时做好随访记录。

五、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生开具或按手术医生意见床位医生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附一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手术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对各级手术医师的管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三)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四)ⅳ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指主刀人员(助手除外),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博士后毕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ⅰ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ⅰ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ⅱ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ⅲ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ⅲ类手术,有条件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ⅳ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ⅳ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ⅳ类手术,开展或引进新的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审批制度是保证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ⅰ类手术:由治疗组长或总住院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ⅱ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治疗组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3、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4、ⅳ类手术:完成术前讨论后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手术风险较大、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致残、新开展、大手术申请书》,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按新业务、新技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奥、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6、重大疑难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各级医师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测定后报医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医疗纠纷、差错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医务科正式通知当事医师手术级别降一级使用,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七、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符的手术,需请示科主任批准后进行。术后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八、各科室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手术具体分级标准,并确定各级手术人员,经医务科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后执行。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附一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护士科学管理,促进护理队伍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扎实推进我院护士岗位管理工作的实施,依据《护士条例》、《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及卫生厅优质护理服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岗位设置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提高管理效率。

2、护理岗位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3、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数95%以上。

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1、建立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分级进阶管理制度,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等要素,分层4个层级:

1)n 1(基础层护士)

①1-3年护士、注册护士

②经试用期考核及格

③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④通过护理部n1级别考核合格(理论和操作考核)

2)n2(中坚层护士)

①4-6年护士、1-3年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6个月

②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③通过护理部n2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3)n3(骨干层护士)

①4年以上护师,1-3年主管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1年

②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③通过护理部n3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4)n4(提升层护士)

①4年以上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本科室工作时间>3年

②获得专科护士资格

③经科室对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合格

④通过护理部n4级别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建立健全护士进阶考核标准,对于工作能力强的护士,破格进阶。

3、不同岗位护士的配备要求:

1)病房应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备护士,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为0.4:,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

2)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患者比为2.5-3:1。

3)新生儿监护护士与患者比:重症室为1.5-1.8:1;普通病室为0.6:1。

4)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比为3:1。

5)复苏室护士与床位比1:2。

6)产房护士与产床比为:2.5-3:1.

7)血液透析室护士根据透析机和患者数量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安排。

8)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注册护士、消毒员、工人)与床位之比应至少达到2.5:100,且注册护士不少于总人数的1/3。

9)门(急)诊应当根据门诊治疗量及急诊室工作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4、根据不同专科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实行弹性排班,动态调整,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专业护理。

5、制定《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成立护理应急小分队,确保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

三、加强护士岗位培训

1、建立并完善护士培训制度。制定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理人员培训计划,突出专业内涵,注重实践能力,提高人文素养,以适应临床护理发展的需要。

1)加强新护士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制度。

2)重视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培训。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结构。

3)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按照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建立护理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管理岗位培训,包括护理管理知识、护士长领导艺术、沟通技巧、法律法规、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管理等。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

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护士积极性

1、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护理绩效考核方案,根据护理工作业绩、工作年限、职称、护理工作量等进行考核,体现个人工作的绩效水平和差别,提升护士的素质和能力。

2、建立护理人员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每年的教育培训项目,定期组织理论及技能操作考核:每年组织理论考试2次或以上,包括护理三基理论、专科理论知识,护理技能操作则采取每月抽考的形式。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护士的奖惩和职务晋升挂钩。

3、考试考核成为护士的收入分配、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与绩效考核结构挂钩,并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五、保障护士权益

1、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

2、根据服务规模、床位数量和床位使用率等因素,动态调整护士配置数量,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

4、建立健全支撑保障系统,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加强职业防护管理。

5、护士职称晋升与临床工资紧密结合,向高风险、工作量大、技术难度大的护理岗位倾斜。

6、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和参加继续教育权利,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保障合同制护士权益。

第11篇 附一医院急诊门诊医师应诊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门(急)诊医师应诊管理制度

一、实行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强化医疗安全。首诊科室须严格遵循“临界病例管理规定”,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例,不得相互推诿,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对急危症病人的管理,畅通绿色通道。诊疗过程中,各科室之间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做好抢救药品、抢救器械的管理,切实贯彻急会诊、危重病人抢救等管理制度。

二、 严格执行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工整,首页封面各项应逐一填写,尤其要注意药物过敏史,不得漏填。病历书写要做到“六有一签名”,留观病人病史记录要详细,时间具体到分钟。门诊部每月组织一次抽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书写不合格者发现一例即扣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 .5分。

三、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要求项目书写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应具体写清楚药品的通用名及制剂、规格和使用剂量及使用方法,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门诊部、医务科、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所用药物无适应症,剂量、疗程不合理,无签名或盖章,查到一例扣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 .5分。

四、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书应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 应诊医生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严格执行传染性疾病登记上报制度,不得漏填漏报。门诊部、防保科每月组织一次抽查,发现一次漏填漏报扣除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5分。

六、杜绝非法行医现象。门诊应诊的各级医生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或未在本院注册的医生等一律不得单独应诊。门诊实习生、进修生不得为值班医生代班、顶班,不得独立处理病人,违反一次罚值班医生200元,终止进修实习生资格。

七、专家门诊须由科主任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应诊,每周必须至少安排一次;专科、专病门诊须由具备本学科专业特长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格者应诊,普通门诊应由本院医师以上者应诊。

八、各科室要在每月20日前三天将下个月的门诊应诊医生名单交至门诊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排班和管理;因故不能上门诊的医生必须征得科室的同意,由科室安排相应资格人员代班,并报门诊办公室备案,杜绝随意停诊现象。

九、门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公示排班时间应诊,不得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和无故脱岗。门诊部、稽查科不定期检查各科人员到岗情况,发现一次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者进行警告、批评,情节严重和无故脱岗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不得自行限号、停号,门诊病人较多时应及时报告门诊办公室,由门诊部、医务科协调该科增派应诊医师,如确实增派困难的应加班应诊。

十、常年开展无假日门诊医疗,医技科室应全面开展检查项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假日门诊医疗工作。

第12篇 附一医院名医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名医门诊管理制度

一、挂牌资格的确认

1.**省名医、zz市名医。

2.已经被聘任为主任医师五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浙江省“151”人才;zz市“115”人才(第一、二层次);zz市拨尖人才;省、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名医门诊时间的安排

名医门诊时间原则上为每人每周半天(限号25人),可由原专家门诊时间转设或申请增设。在能保证本科室门诊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门诊时间可安排在上午,如为当天科室唯一开设的门诊原则上门诊时间安排在下午。各科室名医门诊时间由科主任统筹安排,经片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门诊部,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开设。

三、基本要求

1.名医门诊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表运行,必须确保出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并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保证门诊质量,名医门诊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在保证门诊质量的前提下经医师本人同意并出具字条,可予适量加号。

4.名医门诊调整后,原时段专家门诊即自动作废。

四、名医门诊退出

医院门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名医门诊进行一次考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

1.对于离退休、调离以及被有关部门撤销名医门诊挂牌资格的人员,医院自当月起取消其名医门诊。

2.对于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多次迟到早退,诊疗质量差,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病人投诉,年终考核及测评成绩差者,医院学术委员会有权予以取消名医门诊资格。

第13篇 附一医院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民主管理制度

一、职代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三至五年为一届,应充分发挥职代会组长和职工代表的作用,职代会代表须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医务、行政、后勤人员和医院领导干部。

二、职代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代会有权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其他计划,审议医院的基建投资项目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职代会有权讨论决定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扣办法,集体福利设施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重大事项。

五、职代会有权评议、监督医院行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同意,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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