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向我队分配工资总额中正队(队长、支部书记)为每月固定额,其他为队组二次分配。再次分配在岗位效益工资的大前提下进行以分计资。坚持以“劳动”为核心的原则;坚持工资向责任大、技术含量高、工作环境艰苦的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遵守以保护大多数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为根本目的的原则;保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工作分配原则。
1、工资计算按个人出勤(日)工作量的多少考核,瓦检工每个工作面根据生产情况相对固定分数,人员不够确需带工作面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度奖励。(加分后,总分数不得超过上隅角总分数)
2、瓦检工每日班前会根据实际需要定去往何工作面,因此每日得分不固定(综采、掘进瓦斯员因工作面距离远近不同的分有小区别,在特殊时期特殊打分如:春节放假期间值班等特殊情况)。杂工组每月每日因工作量和工程进度要求不同,对工作量大,工程进度紧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3、工资计算按个人当月实际工作量记勤数考核进入工资册,进行工资核算。
工资计算时,由队组专职文化员对本队组职工进行记工打分统计,分管队干进行审核后交于交于队长审阅后由核算员报勤计算,不得随意更改或干预工资分配的合理性及平衡性,如有违反者,扣责任人200——500元。
4、工资结算,如果个别人当月工资出现差错,首先必须向队里申明,由核算员核对队长审批后可记入下月工资补算,否则不随意记资。
5、关于婚、丧、病、探亲假的计资由队长统一审核后,由劳资等相关部门签字执行,否则不计资,不按规定行事者自负其责,伤、病记资细则(执行矿有关规定)。
6、每月开资前工资表张榜公布,职工自己查阅工资明细,核算员不再负责当月工资调整。
7、奖金分配方案
严格按劳资科、财务科以及相关科室下发的有关文件及结合队组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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