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由早8:00——次日早8:00,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负责本队当日瓦斯检查和其他工作任务指派分配及安全事项的警示,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和队务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瓦斯员的电话查岗,负责瓦斯检查情况和当日工作量的记录,负责“三定”、“隐患闭合”等的处理 。
2、所有值班人员应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接听电话、分派任务、填写值班台帐等日常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值班台帐填写不清楚的查出一次处罚30元;任务分派不明确的处罚值班人员50元。
3、值班人员由队长指派,由副队长及技术人员担任,不得由他人替代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承担。
4、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已制定的值班排勤表进行值班,不得私自串岗,有特殊事情需要更换值班的必须和队长汇报后方可更换。
5、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生产任务情况等交接清楚,当班未处理的三定、隐患必须安排好具体处理人员进行处理,否则必须在队干班前会上妥善移交。
6、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必须让职工明确生产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严禁任务分派不明、安全互联保、自保不到位。班前会不强调当日安全事项的处罚50元。
7、值班人员严禁脱岗,不得擅自脱离岗位,查出一次处罚100元。
8、值班人员负责保持会议室、值班室内卫生,确保室内干净无灰尘、无烟头,物品整齐有序,否则处罚值班人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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