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单位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适用于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3 引用规范性文件
劳锅字[1991]8号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88]2号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劳锅字[1992]4号 《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劳锅字[1990]8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3号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3]4号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4 职责
4.1 单位主管生产副总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 生产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4.3 安全管理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报废的管理。
4.4 安全管理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正常安全运行负责,并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4.5 质保部负责对锅炉用仪器、仪表进行报检、验证,并负责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4.6 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不定期的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7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控制(管理)内容
5.1 锅炉安全管理
5.1.1 安全管理部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锅炉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a) 锅炉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b) 建立锅炉设备技术档案,按有关规定对锅炉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等工作。
c) 锅炉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2]4号《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d) 组织锅炉安全检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后,持证上岗。
e) 对安全管理部提出锅炉大修计划由生产部负责组织审查,报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大修后的锅炉必须按各项法规要求检验合格,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后方可使用,检验资料报行政部备案。
5.1.2 锅炉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a) 锅炉操作和运行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严格遵守设备运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b) 安全管理部检修人员必须按照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和锅炉专业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修。
c) 对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劳人锅[1988]2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要求。
d) 安全管理部必须责成专人对锅炉各种日常运行记录进行检查。
5.1.3 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在运行中由计量检定人员随时进行检测验证。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发现问题及时报检。
5.2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运行过程中确保维护、保养工作落实规定要求,并随时进行巡视检查。
a) 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的购置压力容器计划必须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单位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b) 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c) 建立压力容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对压力容器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
d) 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
e) 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f)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维护。
5.2.2 压力表检测
计量室必须按规定随时对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检测校正,确保检测准确性。
5.3 生产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5.4 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 记录表式
《锅炉大修检验记录》 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压力容器检验记录》 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各种仪表检验记录》 质保部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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