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泰实验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1.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2.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3.经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由教务处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4.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5.每个年级一个学科只允许使用一种教辅资料,所用教辅资料,必须与规定的课程标准相吻合,且保证质量。
6.教师推荐教辅资料,必须由备课组集体研究确定提出申请,经年级组、教务处、校长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7.各备课组、各年级组、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资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杜绝盗版的教辅资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8.教师不得直接参与征购教辅资料,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资料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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