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娄中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管理小组,明确实验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二、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三、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长期保存备查。
四、易制毒化学品须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易制毒化学品专柜。
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日常养护,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在盘点中发现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组长,如发现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案。
六、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易制毒化学品只在本学校教学中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机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市禁毒办《全市开展整治新型毒品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工作,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桥娄中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机构,为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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