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学生要求在校住宿必须经学校总务处批准,由宿舍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安排,不得随意变更房间、床位。
(二)、每寝室应有室长一人,室长坚持每天派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严禁门前倒水、门前小便。床铺、壁柜、三角架等对号使用,室内布置简洁、明快、铺盖、鞋子、生活用具、书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住校生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出操,上课时间不得在寝室内逗留。晚上关灯后,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要保持肃静。
(四)、不准在寝室内说低级下流的话;禁止在寝室内传看淫秽不健康书刊;禁止在寝室内抽烟、喝酒、禁止在寝室及走廊内打球、踢球;禁止攀越栏杆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五)、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互助;要爱护室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增设电线安装电灯、电扇;保持洗漱间的卫生、整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离开寝室后要锁门。
(六)、任何学生家属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留宿。
(七)、住校生必须服从学校值日教师、宿舍管理员以及总务处、政教处的管理教育。遇到治安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值班民警、班主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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