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室是学校常规电教装备,使用率高,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2、广播室设备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室内设备安装应科学、有序。
3、学校广播、扩音等设备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不得私自将设备外借或私用。如有违者按其价值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4、爱护广播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认真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工作,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或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可使用状态。
5、各种广播、扩音设备未经有关工作人员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积极配合校广播台工作,播放有关音像资料,并注意收录教育电台的有关资料。
7、广播内容要配合学校中的工作,讲究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播放的音乐要健康、优美、有利于活跃学生身心。用广播播送通知时,应写好书面通知内容方可进行播送。
8、 播音期间,管理员要定岗值守,不得中途离开广播室或委托他人代管。
9、遵守学校的借还制度,记好台帐,借进的设备或资料要做到不损坏、不遗失,及时归还;借出的设备及资料应及时回收,回收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10、广播室要保持室内整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11、注意用电安全,设备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12、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广播仪器损坏的按价赔偿。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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