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的管理
1、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
2、多媒体教室及其多媒体设备,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一般不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
3、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
4、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不准外借或挪动。
5、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实训中心应对所有的多媒体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的检查与维修。
6、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维修技能,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7、学生应保持多媒体教室内的卫生与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吐痰、扔垃圾,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乱刻乱画。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及进程做出安排表,有关单位应按已有的安排使用,不得随意更改。
2、凡计划外的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后统一安排。
3、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应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说明正确使用。当打开或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尽量少用或不用粉笔,避免粉笔灰尘对多媒体设备造成损坏。在课间、下课或者课堂暂时不使用时多媒体设备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
4、不熟悉多媒体设备操作的教师,应接受实验实训中心技术人员的指导,不能随意操作。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须按价赔偿。
5、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负责处理,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6、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若有特殊需要时,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及时恢复原系统。
7、在使用结束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依次关机。
三、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按教学计划受理、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按学校设备管理规定保管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2、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技术,负责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的任课教师进行技术指导,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随时帮助排除出现的各种故障。
3、检查并记录各种多媒体设备工作状态,及时处理存在的故障。
4、不得私自借用多媒体教室及其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费。
5、制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管理人员责令学生按原值赔偿。
6、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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