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永一中学生电脑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脑教室为开设信息技术课的专用教室。除正常教学安排外,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需要使用计算机,要事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
二、进入电脑教室后,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机器号)上级。未经允许不准挪动室内桌椅,设备;不准随意接插电源、连接电缆、开关主电源。
三、必须按指定的步骤和上机要求进行操作,出现疑难问题应举手向管理人员询问。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主动说明操作过程,严禁盲目操作。
四、严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或管理人员同意自行携带软盘上机使用,未经同意不准拷贝、修改、删除文件。
五、室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或调换座位,不得高声谈笑和吵闹。
六、注意保持机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乱丢果壳、纸屑和食物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
七、下机时,应按规定整理操作台面,放好键盘,填写上机记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去。
八、电脑等设备如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如系严重违章操作或故意损坏,除负责照价赔偿外还将是视其情况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管理人员应管好本教室的机器设备,搞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病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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