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室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检定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检定规程中所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定边取数据,不能搞回忆录。
2、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定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所需数据由检定员用钢笔填写,检定员、核验员签字必须用钢笔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其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检定员、核验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合格后,加盖本站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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