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公司燃料汽车运输卸油联系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燃料接卸车联系制度
2.1.1 燃化部燃料专工接到物资供应部进油的通知,确定进油车辆及数量。
2.1.2 燃化部燃料专工立即通知化验室班长对油车进行油质取样检验工作。要求:进油车辆出示本车次出厂检验报告单,化验室依照油车出厂检验报告单对油质进行检验。
2.1.3 燃化部燃料专工应通知当班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做好卸油前的准备工作。并通知燃化部安全员做好卸油监护及安全检查工作。
2.1.4 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向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油质化验的情况。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合格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质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重车的过磅登记。要求过磅单一式三联。油车司机应主动出示本车次出厂过磅报告单,交地磅员核对。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不合格的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人员,拒绝卸油,并及时汇报燃化部领导。
2.1.5 当油车过重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应及时通知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燃油泵值班员接到“油质合格并已过衡,可以卸油”的命令后,才允许进行卸油。
2.1.6 卸油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资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空车过磅登记,地磅员计算出卸油数量。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2.1.7 当油车过空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燃油泵值班员说明卸油数量,值班员应按规定做好卸油记录。
2.1.8 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将油质检验报告单交到燃化部燃料专工,燃料专工负责存档。燃料专工及时将公司过磅单交到燃化部综合事务员处,进行结算。
2.2 接卸车的安全管理
2.2.1 打开并固定好南侧油库门。
2.2.2 严禁油车司机及外人进入油库。
2.2.3 油车进站时,协助行车人员对好车位,检查油车必须有接地线,并已做好油车防溜措施和接地装
置。
2.2.4 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2.2.5 卸油管及油车接头应无泄漏现象,发现泄漏现象应立即停止卸油,进行处理。
2.2.6 参与卸油工作的所有人员,禁带火种,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2.7 打开油车上盖,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
3检查与考核
3.1 由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按本标准进行检查。
3.2 按《事故、障碍、异常定性标准》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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