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广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xx超市广告的正确导向,规范店内外广告行为,加强xx广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工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作适用于xx超市户外及店堂内的所有宣传性广告;
第三条 xx超市户外及店堂内的所有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xx超市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告内容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商业广告中不得出现国旗、国徽、国歌及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和声音。不得利用或篡改领袖人物名言作为商业广告用语。
第五条 山西xx超市所有广告应当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不得含有宣扬民族分裂、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第六条 xx超市广告应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得含有乱扔废弃物、践踏绿地、毁坏花草树木等破坏环境,以及不利于自然生态、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
第七条 xx超市广告应当有利于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不得含有可能引发青少年儿童不文明举止、不良行为或不利于父母、长辈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正确教育的内容。
第八条 xx超市广告应当尊重妇女、残疾人,不得歧视、侮辱妇女、残疾人,不得出现不文明的人物形象。
第九条 xx超市广告应当健康文明,不得含有色情或性暗示等内容的广告,不得播放治疗性病的广告。广告不得播放含有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广告。
第十条 xx超市广告应当尊重科学,不得含有宣扬迷信、邪教、伪科学的内容。
第十一条xx超市广告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不得使用繁体字。
第十二条禁止代理烟草制品广告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广告。
第十三条建立广告档案,并建立、健全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xx超市所有广告应当健全广告审查、申报制度,对拟悬挂、印刷的户外广告宣传内容,应及时至工商局审批、登记;对店堂内所悬挂的广告招牌应及时到所属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依以上条款对广告内容、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五条 xx超市各部门所涉及的广告宣传性活动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
7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