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设备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 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4.2 变、配电装置
4.2.1 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4.2.2 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 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 变 、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4.2.5 绘制变、配电系统网络图和电气设备明细表,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6 变、配电装置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2.7 变、配电间必须按规范设计和建造。
4.2.8 变、配电间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3 电动机
4.3.1 严禁电动机负荷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动作。
4.3.2 电动机需牢固的安装在基座上,且周围应有一定空间和通道,不许堆放物品。
4.3.3 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有效的保护装置。
4.3.4 电动机运行中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监控,箉注意观察温升和有无异味、异声及传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
4.3.5 在易燃爆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4 电气照明
4.4.1 正确选用灯具类型,在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灯具,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箉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
4.4.2 灯具与可燃物间距≮50m,与地面高度应>2m,灯泡垂直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4.3 灯具保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
4.4.4 各类照明供电附件必须符全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4.4.5 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民用照明电流≯15安,工业用照明电流应≯20安。
4.4.6 在车间、宿舍、控制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
4.4.7 生产用电线路和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线路各分支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第2篇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第3篇 电气设备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4.2 变、配电装置
4.2.1 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4.2.2 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 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 变 、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4.2.5 绘制变、配电系统网络图和电气设备明细表,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6 变、配电装置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2.7 变、配电间必须按规范设计和建造。
4.2.8 变、配电间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3 电动机
4.3.1 严禁电动机负荷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动作。
4.3.2 电动机需牢固的安装在基座上,且周围应有一定空间和通道,不许堆放物品。
4.3.3 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有效的保护装置。
4.3.4 电动机运行中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监控,箉注意观察温升和有无异味、异声及传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
4.3.5 在易燃爆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4 电气照明
4.4.1 正确选用灯具类型,在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灯具,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箉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
4.4.2 灯具与可燃物间距≮50m,与地面高度应>2m,灯泡垂直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4.3 灯具保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
4.4.4 各类照明供电附件必须符全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4.4.5 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民用照明电流≯15安,工业用照明电流应≯20安。
4.4.6 在车间、宿舍、控制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
4.4.7生产用电线路和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线路各分支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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