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提升运输的管理工作,保证提升运输的安全运行,更好的服务于井下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
3 术语
提升运输:
4 主要职责
4.1设备能源部
4.1.1负责和组织提升系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1.2根据提升系统的要求选择提升运输设备。
4.1.3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设备达不到安全规范和设计能力要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更换。
4.2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系统、设备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应立即责令相关部门更换和完善。
4.3机电、运输工区
4.3.1负责提升运输设备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安装。
4.3.2原则上机电工区主要负责副井提升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输工区主要负责主井、盲主井的提升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3.3负责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或托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设备能源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5 工作程序
5.1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
5.1.1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 工区上报设备能源部,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决定维护方法。维护方法确定后由设备能源部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维护。
5.1.2设备能源部管理人员督察提升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确保质量和运行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如果运行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设备能源部下令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更换。
5.2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5.2.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5.2.2 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5.2.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5.2.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
5.2.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
5.3 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查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对平�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
5.4提升装置,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
5.4.1提升机说明书。
5.4.2提升机总装配图和备件图。
5.4.3制动装置的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5.4.4电气控制原理系统图。
5.4.5提升系统图。
5.4.6设备运转记录。
5.4.7检验和更换钢丝绳的记录。
5.4.8大、中、小修记录。
5.4.9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4.10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5.4.11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检查记录。
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机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应悬挂在提升机室内。
6 相关文件
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2《采矿手册》。
7 相关记录
7.1《提升运输系统日常检查台账》。
7.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记录。
7.3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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