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煤矿辅助运输事故汇报、分析、追查管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是指除煤炭运输以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三)应正确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教育,
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五)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按照《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辅助运输事故责任
1. 凡属运输队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等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运输队负主要责任。
2. 其它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的辅助运输系统 ( 线路、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 ) 发生事故,该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负主要负责任。
3. 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分事故责任。
(七)辅助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填写《辅助运输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原因、防范措施、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八)建立辅助运输事故档案,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部位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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